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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恒鑫30个月封闭债(0178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10401
基金代码 017800
公告日期 2024-06-28
编号 3
标题 招商恒鑫30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招商恒鑫30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恒鑫30个月封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7800
闭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2月22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封闭式
开放频率--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2月22日
基金经理李家辉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7年7月6日
除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本基金的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含)起至30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的期间,如该
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
赎回业务。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
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含),将已
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
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
其他
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
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
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
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不一
致。
基金管理人应在封闭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相关提示公告,
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的,则
办理日相应顺延。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为基金
投资目标
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
开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
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
持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
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投资范围80%,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0%
(如因基金资产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债券资产被动低
于上述比例的,应在2个月内调整至符合比例要求),采用交易策略且相
应以市价法估值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本基金不投资于
股票等资产,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
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
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一)资产配置策略、(二)子单元管理策略、
(三)持有到期型单元的投资策略、(四)采用市值法估值债券的投资策
略、(五)信用债投资策略、(六)杠杆投资策略、(七)国债期货投资策
主要投资策略
略、(八)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
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
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风险收益特征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2月22日,暂无年度报告数据,故不披露上年度净
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年费率: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年费率:0.10%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年费用金额:4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年费用金额: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指数编制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
其他费用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相关服务机构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
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
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相关基金资产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可能损失一定交易收益的风险。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持有的部分资产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一般情况下,持有的买入并持有到期的
资产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2、相关基金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可能导致净值下跌的风险。对于采用摊余成本计量
的资产,将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可能造成基金份
额净值下跌。摊余成本计量不等同于保本,采用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如发生实质违约等重
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或基金资产损失。
3、投资者无法主动申请赎回的风险。本基金为封闭式基金,投资者无法主动申请赎回,
将导致投资者在需要使用投资于本基金的资金时无法随时赎回到账和进行其他投资。
4、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
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
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
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6、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
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
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
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债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
购买力风险;(5)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6)再投资风险;(7)债券回购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3、信用风险;
4、管理风险;
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
另有规定,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招商恒鑫30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恒鑫30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恒鑫30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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