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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开混合(00997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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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910078 | ||||||||
基金代码 | 009970 | ||||||||
公告日期 | 2024-06-29 | ||||||||
编号 | 1 | ||||||||
标题 | 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009970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8月07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12个月后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日历月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王逸俊 2023年09月19日 2015年05月0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由国内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所驱动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及经济结构调整所带来的收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经济基本面状况、宏观政策变化、金融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对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状况比较分析,对各主要投资品种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根据判断结果进行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调整各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基础上力争提高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证券,内需增长主题是指在国内经济发展的当前环境下,从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及结构调整中受益的相关行业,主要分为受益于内需消费增长的相关行业及受益于内需投资增长的相关行业。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风险管理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在临近开放期和开放期内将重点关注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分散投资,做好流动性管理以应对开放期投资者的赎回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产品。 注:详见《财通内需增长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8月7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 长率,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1.20% - 100万≤M 0.80% - 300万≤M 0.40% - M≥500万 1000.00元/笔 - 申购费(前收费) M 1.50% - 100万≤M 1.00% - 300万≤M 0.50% - M≥500万 1000.00元/笔 - 赎回费 N 1.50% 一个封闭期 N≥12月 0.00% 一个封闭期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和 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0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购买力风 险。 (二)管理风险 (三)估值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 (五)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 其中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基金管理人对内需增 长主题相关股票的界定、筛选、研究能力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 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 控制特定风险。 2、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1)存托凭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的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人、托管人等多个法律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与股 票相比更为复杂。存托凭证属于市场创新产品,中国境内资本市场尚无先例,其未来的交易活跃程 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存在 大幅波动的风险。 (2)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 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 外基础证券。 (3)存托凭证存续期间的风险 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 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 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其投资者生效。存托凭证的投资者 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 形,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可能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4)退市风险 存托凭证退市的,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证券,存托凭证无法转到 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投资者提供相应服务 的风险。 (5)其他风险 存托凭证还存在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 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 被摊薄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 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与资产质量有关,比如债务人 违约可能性的高低、债务人行使抵消权可能性的高低,资产收益受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的影响程 度,资产收益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相关性等。如果资产支持证券受上述因素的影响程度低,则资 产风险小,反之则风险高。 4、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 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 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5、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股票交易实施更加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投资者门槛高;随着后期上市企业的 增加,部分股票可能面临交易不活跃、流动性差等风险;且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 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成交的风险。 (2)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短、退市速度快、退市情形多,且不再设置暂停上 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集中投资风险 因科创板上市企业均为科技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 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6、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12个月后的对 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日历月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 (含)止的期间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 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六)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 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财通基金官方网站[www.ctfund.com][客服电话:400-820-9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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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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