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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偏债混合(FOF)Y(02143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08688
基金代码 021437
公告日期 2024-06-29
编号 2
标题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积极响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做好养老金融文章的要求,更好地服务广大个人投资者的养老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和《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4年7月2日起,对旗下管理的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同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后,原基金份额自动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不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Y类基金份额在新增份额当日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基金份额类别 A类基金份额 Y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偏债混合
(FOF)A
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偏债混合
(FOF)Y
基金代码 018688 021437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故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投资者参与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赎回、收益分配等款项届时将自动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进行领取。在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的前提下,为鼓励投资者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原基金份额一致,保持不变。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但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75%年费率计提,但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Y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公开销售相关安排等事项以及相关规则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或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A类和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其网站公示。
  (三)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Y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已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并将按规定更新《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
  上述新增Y类基金份额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修改的内容对原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根据上述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4年7月2日起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故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2、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咨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9日
  《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第一
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
引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
金指引》”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
(以下简称“《养老目标指引》”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
十、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
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
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
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
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
持有期计算。 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锁定持有期到期
前存在无法赎回的风险。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
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
引第2号一一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
金指引》”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
(以下简称“《养老目标指引》” )、《个人养老金投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
十、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除基金合同另有
约定外,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 锁定持
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
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
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因此,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锁定持有期到期前存在无法赎回的风险。
第二
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
具有如下含义:
……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
具有如下含义:
17、《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规定》:指中国证监
会2022年11月4日颁布并实施的《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51、A类基金份额: 指不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
金业务的基金份额
52、Y类基金份额: 指适用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
业务,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
置一年锁定持有期。 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
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锁定持有期。 锁定持有期
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
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
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不适用于个人
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称为A类基金份额。 适用于个人
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 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
赎回,称为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Y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
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
业务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
份额类别,故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资金账户
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
的相关规定。 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可以豁
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 (法定应当收取并计
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
一定的费率优惠。投资者参与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可通
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赎回、收益分配等款项届时将自动转入个人养老
金资金账户,并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
定进行领取。 在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的前提下,为鼓励投
资者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
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
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
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见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
相关公告。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
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
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
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不同类
别份额的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可能不同。 具体的销售
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
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
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
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
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
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
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
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除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
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
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
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
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
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
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
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Y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
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
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
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7、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新增规模
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7、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限
制,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或新增规模
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T+2日内计算,并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申购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T+2
日内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申购费率由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
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申购费用由申购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
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
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申购费等销
售费用 (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
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申购申请:
……
13、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11、12、13项暂停申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
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
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某
一类或多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
13、 本基金被监管机构移出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
的,本基金将暂停接受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
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9、10、11、12、13、14项暂停
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
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某
一类或多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个工作日总份额20%以上时,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该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
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将
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20%以内的部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 或“(2)
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
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
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
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
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
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回处理。 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个工作日总份额20%以上时,如基
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该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
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将
进行延期办理;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20%以内的部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 或“(2)
部分延期赎回” 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持有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
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
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
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
行为。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
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或者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
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
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
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
的标准收费。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
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
易过户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
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
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
进行处理。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
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
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
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
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
的标准收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继承和司法强制执行等事
项,应当通过份额赎回方式办理,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
另有规定的除外。 Y类基金份额前述业务的办理不受
“锁定持有期” 限制。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
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
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
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
会议并表决。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
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
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
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一、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
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7) 对Y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费率优
惠;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
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
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
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
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
上文相关约定。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
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
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
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
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
上文相关约定。
第十
四部

基金
资产
估值
五、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的次两个工作日内计算该
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并按规定公
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的次两个工作日内对
该估值日的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估值后,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
布。
五、估值程序
1、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
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的次两个工作日内计算该
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的次两个工作日内对
该估值日的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
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
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任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估值日的次两个工作日内计算该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等相关规定以及 《基金合
同》约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估值日的次两个工作日内计算该估值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等相关规定以及
《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五部

基金
费用
与税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
费率计提,但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
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的本基金管
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E取0)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
费率计提,但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
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的本基金托
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
额(若为负数,则E取0)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
一日所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
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的一定比
例计提。
(1)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60%,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A×0.60%÷当年天数
H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A=(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对应资产净值)×(前一
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若为负
数,则EA取0
(2)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30%,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Y×0.30%÷当年天数
H为Y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Y=(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对应资产净值)×(前一
日Y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若为负
数,则EY取0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
一日所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
对应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的一定比
例计提。
(1)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A×0.15%÷当年天数
H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A=(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
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对应资产净值)×(前一
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若为负
数,则EA取0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Y×0.075%÷当年天数
H为Y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Y=(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
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对应资产净值)×(前一
日Y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若为负
数,则EY取0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可以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
额的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第十
六部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
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
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
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
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类、Y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
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
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
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
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
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
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第十
八部

基金
的信
息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三)基金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次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
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零点五;
……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
购、赎回申请;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三)基金净值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
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次三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六)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
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0、 本基金某一类或多类基金份额暂停接受申购、
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
24、本基金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的;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
九部

基金
合同
的变
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
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
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各类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鑫元鑫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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