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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年年红债券C(00199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07804
基金代码 001994
公告日期 2024-06-28
编号 3
标题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年年红债券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华安年年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年年红债券C)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安年年红债券基金代码000227
下属基金简称华安年年红债券C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019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14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本基金的封闭期由封闭运
作期和封闭清算期构成。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
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含)起至一个公历年
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
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止的期
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运
作期;封闭运作期的最后一
日称为支点浮动费率计算
基准日。支点浮动费率计算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基准日后的不超过五个工
作日期间称为封闭清算期。
封闭运作期和封闭清算期
统称为本基金的封闭期。本
基金的第一个封闭运作期
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一年。下一个封闭运作期为
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起的一年,依此类推。本基
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
回等业务。本基金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由基
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
公告说明,开放期最长不超
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
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内,
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
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
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
入下一个封闭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年5月17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石雨欣
证券从业日期2006年7月8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谨慎投资,力争实现
投资目标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
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
投资范围
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个
月内卖出。
除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以外的期间,本基金投资于债
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非开放期,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
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1、资产配置策略
2、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3、信用类品种投资策略
4、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一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和中等收益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5%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35,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
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
其他费用
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1)基金管理费率的上调
1)管理费率上调条件:
a)当期封闭运作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0%及以
上;
b)未发生基金转换运作方式。
2)管理费率上调原则
当满足管理费率上调条件时,基金管理人有权上调本封闭运作期管理费率。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管理费率调整至使得本封闭运作期A类基金份额的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
等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120%。管理费率上调的上限是20%,当管理费率上调至基准管理费率的120%时,
不再上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调整比例直接参照同期A类基金份额的计提标准,管理费率上调的上限
是20%。
在封闭清算期和开放期内,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基准管理费率提取管理费,不适用于支点浮动费率
计算规则。
3)管理费率上调程序及公告
管理费率上调的核算每个封闭期进行一次,在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算完成后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将补提的当期管理费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登载上调管理费的
有关公告,披露补提管理费的有关信息。
(2)基金管理费率的下调
1)管理费率下调条件:
a)当期封闭运作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b)未发生基金转换运作方式。
2)管理费率下调原则
当满足费率下调条件时,基金管理人将下调本封闭运作期管理费率。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管理费率调整至使得本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复权单位净值
增长率等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管理费率下调的上限是20%,当管理费率下调达到基准管理费率的80%
时,不再下调。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调整比例直接参照同期A类基金份额的计提标准,管理费率下调达到基
准管理费率的80%时,不再下调。
在封闭清算期和开放期内,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基准管理费率提取管理费,不适用于支点浮动费率
计算规则。
3)补差保证金
封闭运作期内,基金管理人计提基准管理费中的20%作为补差保证金,以便期末发生管理费下调情形时
用于对基金资产进行补偿。
4)管理费率的下调程序及公告
管理费下调的核算每个封闭期进行一次,在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封闭运作期末,
当发生管理费下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当期全部补差保证金为限对基金资产进行补偿,对基金资产进行
补偿后的剩余部分(如有)重新作为本封闭运作期管理费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封闭运作期末,当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的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高于或等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也即管理费下调情形未发生时,补差
保证金全部确认为本封闭运作期管理费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登载补差保证金使
用的有关公告,披露划转补差保证金的具体时间、方式和金额等信息。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华安年年红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98%≤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120% 1.04%
复权单位净值增长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120% 1.04%<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1.1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
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封闭运作风险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
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
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2、封闭清算期风险
因为支点费率浮动计算的需要,本基金设置了专门的封闭清算期。在此期间,基金仍采用封闭方式运
作,基金份额持有人无法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会采取适当措施力争封闭清算期内的基金净值稳定,
但是,由于投资标的市场的特点,封闭清算期内基金净值仍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3、支点费率浮动结构导致的认知风险
本基金为突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风险公担、利益贡献的特点,设置了支点费率浮动结构。该
费率结构的设置可能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在封闭清算期的支点浮动费率清算结束后与清算前出现一定程度的
偏差,从而影响投资者对于基金收益水平的认知。
4、巨额赎回风险
本基金是定期开放式基金,相对与普通开放式基金而言,基金规模在相对有限的开放期内更有可能出现
大额赎回的影响。若是由于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债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
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
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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