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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惠安纯债63个月定开债券(00974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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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907580 | ||||||||
基金代码 | 009748 | ||||||||
公告日期 | 2024-06-28 | ||||||||
编号 | 2 | ||||||||
标题 | 汇丰晋信惠安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汇丰晋信惠安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7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惠安纯债6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9748 基金管理人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10-29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63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蔡若林 2020-10-29 2010-07-08 傅煜清 2022-10-20 2016-07-11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在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决定本基金进入开放期或暂停进入开放期。(2)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本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转换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3)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的,基金可以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汇丰晋信惠安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为投资者获取稳健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进行期限匹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述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100%)可能存在 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10月29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 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0.60% 100万≤M 0.40% 500万≤M 0.20% 1000万≤M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份额(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 7天≤N 0.6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份额(因暂停运作而被自动赎回的除外) 1个封闭期≤N 0.00% 持有一个封闭期及以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年金额,由基金整体承担,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 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2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并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 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 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 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 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基金暂停运作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详见《汇丰晋信惠 安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 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 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 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sbcjt.cn]、客服电话[021-20376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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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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