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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新混合(040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07264
基金代码 040001
公告日期 2024-06-28
编号 3
标题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华安创新混合基金代码040001
前端交易代码040001后端交易代码041001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1年9月21日-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年1月26日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蒋璆
证券从业日期2007年11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将以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并积极追求投资收益的稳定
增长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投资目标
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创新类上市公司以实现基金的投资收益,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组
合,为投资者降低和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
这里的创新是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创新类上市公司包括高新技
术产业创新公司和传统产业创新公司。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公司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等领
域,包括电子信息及网络技术、生物技术及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航空航天技术、
投资范围海洋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内主业突出的上市公司。
传统产业类型的上市公司中,如果已在或正在管理制度、营销体系、技术开发和生产
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具有较大潜在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的上市公司也属于本基金的
主要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选择上市公司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公司创新能力强,主营业务市场空间大,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当竞争优势等。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通过持有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的高流动
性资产,如国债和现金,从而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
1.决策依据
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②国内国际宏观经济环境;
③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及通货膨胀预期;
主要投资策略
④国家产业政策;
⑤各地区、各行业发展状况;
⑥上市公司研究;
⑦证券市场走势。
业绩比较基准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国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1.50%-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1000万元1.20%-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M≥1000万元-每笔1000元非养老金客户
(前收费)
养老金客户
--每笔500元
(直销)
N<1年1.80%-非养老金客户
1年≤N<2年1.50%-非养老金客户
2年≤N<3年1.20%-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3年≤N<4年1.00%-非养老金客户
(后收费)
4年≤N<5年0.50%-非养老金客户
N≥5年0.00%-非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直
--每笔500元
销)
N<7天1.50%--
7天≤N<365天0.50%--
365天≤N<730天0.30%--
赎回费
730天≤N<1,095天0.20%--
1095天≤N<1,460天0.10%--
N≥1460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
9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
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其他费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
用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
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等。
(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
的风险。
(四)本基金相关风险
1、市场风险
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
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①政策风险。②经济周
期风险。③利率风险。④产业风险。⑤国际竞争风险。⑥上市公司经营风险。⑦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①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而影响基金收
益水平。
②本基金是一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若是由于投
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股票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
受到不利影响。
3、技术风险
当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
购赎回无法按正常时限完成、注册登记系统瘫痪、核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
指令无法及时传输等风险。
4、巨额赎回风险
若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连续出现巨额赎回,并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基金投资
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会遇到部分顺延赎回情况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5、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有遭受损失的风险,以及证券市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
售代理人可能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工作,从而有影响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按正常时限完成的风险。
6、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已做好了相应的安排,并将按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本基金
主要的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
7、投资科创板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8、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
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
中度风险、转板风险、退市风险、由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裁
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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