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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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0171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07195
基金代码 017104
公告日期 2024-06-28
编号 7
标题 光大保德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光大保德信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光大保德信中证同业存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7104
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12-01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7
天的最短持有期限。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4-22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沈荣
证券从业日期2011-06-30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
投资目标
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非属成份
券及备选成份券的其他同业存单、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投资范围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值的5%。其中,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被动管理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
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使得同业存单
投资组合的总体特征(如久期、剩余期限分布和到期收益率等)与标
的指数相似。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债券回购等投
资,以弥补基金费用、增加基金收益。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利息税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或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
大。
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
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综合考虑成份券的退市或违约风险、其在指数中的权重以及对跟踪误
差的影响,据此制定成份券替代策略,通过投资其他成份券、非成份
券等方式对投资组合进行相应调整。
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
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5%
本基金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
风险收益特征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
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
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本基金
申购费(前收费)--不收申
购费
本基金
赎回费--不收赎
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按日计提0.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按日计提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按日计提0.2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6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其他费用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相关服务机构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9%
注: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
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
(1)投资同业存单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同业存单,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及利率风险。当同业存单
的发行主体出现违约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收取投资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当本基金
投资的同业存单发行主体信用评级发生变动不再符合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时,基金管理
人将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可能导致变现损失;金融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同业存单市
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从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收益水平。
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投资品种的价格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投资者
购买本基金可能承担净值波动或本基金亏损的风险。
(2)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
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每个开放日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
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最短持有期限届
满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3)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前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
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风险。
(4)标的指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同业存单市场平均回报偏离、标的指数波
动、成份券暂停上市、停牌或违约、标的指数变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
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
(5)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
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
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
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的风险还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资金前端控制风
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epf.com.cn,客服热线:
4008-202-8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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