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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亚价值长青A(00912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99199
基金代码 009128
公告日期 2024-06-27
编号 2
标题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明亚价值长青 基金代码 009128
下属基金简称 明亚价值长青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128
下属基金简称 明亚价值长青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129
基金管理人 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4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何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 1994年9月1日
基金经理 毛瑞翔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7月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4月8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通过选股策略结合资产配置策略,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货
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债券正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45%-9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各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形成对不同大类资产市场的预测和判断,进而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选择估值合理、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个股。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第三条的内容了解详细情况。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风险、中预期收益的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数据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投资者如要了解最新的资产配置情况,
请查阅最新的定期报告文件。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24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3、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明亚价值长青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0,000元 0.8%
1,000,000元≤M<2,000,000元 0.4%
2,000,000元≤M<5,000,000元 0.2%
M≥5,000,000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元 1.00%
1,000,000元≤M<2,000,000元 0.60%
2,000,000元≤M<5,000,000元 0.20%
M≥5,000,000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00%
明亚价值长青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认购费
明亚价值长青C不适用。
申购费
明亚价值长青C不适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明亚价值长青C 0.3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7,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以下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划汇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披露相应费用为年金额的,该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明亚价值长青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59%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明亚价值长青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89%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
险、合规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销售机构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的风险等。因本基
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45%-90%,存在基金净值波动较大的风险,当股票市场整体下跌时,可
能面临净值下跌较大的风险;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
险、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
来的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投资过程可能会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
杠杆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另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
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详情
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合同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
对基金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职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ingyafunds.com)或咨询明亚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服电话
(4008-785-795):
1、《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明亚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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