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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富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01447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98405
基金代码 014475
公告日期 2024-06-27
编号 8
标题 华富富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华富富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富富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4475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3月2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一年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张惠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06月25日
基金经理 姚姣姣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7月1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8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
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求,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开放期内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合理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同时结合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等积极把握中国经济增长和债券市场发展机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和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1、资产配置策略;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华富富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60%
1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赎回费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并且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 1.5%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并且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 0.5%
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封闭期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
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4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市场风险: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
购买力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定期开放的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资者仅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封闭期内将无法进行申购和
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有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
1)信用风险是指被购买的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将全部从原始权益人处最终转移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
人,如果借款人的履约意愿下降或履约能力恶化,将可能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带来投资损失。
2)现金流预测风险是指,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优先级资产支持
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现金流预测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3)原始权益人的风险,如果原始权益人转让的标的资产项下的债权存在权利瑕疵或转让资产行为不真
实,将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产生损失。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
1)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优先级收益。当市场利率上升时,
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收益水平就会降低。
2)流动性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而遭
受损失的风险。
3)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不是购买、出售或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建议,而仅是对资产支持证
券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偿付的可能性作出的判断,不能保证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将一直保持在该等级,评级
机构可能会根据未来具体情况撤销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或降低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评级机构撤销或降低
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可能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带来负面影响。
4)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在各档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之前或之后
获得本金及收益偿付,导致实际投资期限短于或长于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期限。
3、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同时,《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
一个开放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
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存在着基金无法继续存续的风险。
4、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金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特定机构
投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份额基金财产,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
生大幅波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
出现的特殊事件。
(2)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
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3)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净值较低,可能导致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登记
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继而触发基金合
同终止条件导致基金无法继续存续。
三、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四、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富基金官方网站[www.hf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8001]
1、《华富富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富富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华富富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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