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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开混合(FOF)C(01524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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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97844 | ||||||||
基金代码 | 015247 | ||||||||
公告日期 | 2024-06-27 | ||||||||
编号 | 2 | ||||||||
标题 | 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开混合(FOF)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开混合(FOF)C)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5246 开混合(FOF) 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5247 开混合(FOF)C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08-12 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6个月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12 基金经理的日期 周宏成 证券从业日期2013-01-30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05-01 基金经理的日期 杨晗 证券从业日期2016-05-23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将 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 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在基金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 其他 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 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1)某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的; (2)某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投资目标 进行资产配置和基金精选,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 金)、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 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 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 投资范围但在开放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 本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 票资产的5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符合以下 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6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投资标的精选为核心,追 求有效风险控制下的长期稳健回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 比较判别,对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 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基金投资策略:在基金精选方面,本基金将注重选择与本基金资产 配置目标匹配度高的被动指数(含增强)和/或主动管理基金;被动指 数(含增强)型基金方面,通过对标的指数匹配性、跟踪误差、增强 收益、基金资产规模、流动性、运营规则、交易折溢价、交易费用以 及基金管理人在被动管理基金上的经验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选择合适 主要投资策略的指数基金;主动管理型基金方面,首先,管理人将考察基金公司的 治理结构、高管团队和投研团队稳定性、激励机制和投研考核机制, 以评估基金公司投研团队、业绩稳定性与持续性。其次,管理人将通 过考量基金经理的能力优势,精选表现出相关能力优势或综合能力优 势的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借助基金经理创造超额收益的能力来优化 组合的收益。最后,在具体基金选择方面,本基金基于基金风险收益 特征、投资风格、基金规模、交易费用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筛选基金, 力求寻找到体现基金经理超额收益创造能力、绩效持续稳定的基金。 3、其他资产的投资策略:(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 略主要采用“自下而上”选股策略,辅以行业分析进行组合优化。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 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 资。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适度参与港股市场投资,以增强整体收益。 (4)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需要适度进行债券投资,在追求债 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 要包括: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 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 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4、风险控制策略:本基金将采用多种风险评估与控制策略,对投资组 合进行事前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监测与管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0%+银行活期存 业绩比较基准 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 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风险收益特征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37%其他资产 4.08%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5.55%基金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0.00%-0.50%-1.00%-1.50%-2.00%-2.50%-3.00%-3.50%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3.07% -1.60% 业绩基准收益率 -2.31% -1.13%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C 类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的C类基 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持有时间少于7日,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时间大于等于7日且少于一个封闭期,赎回费率为0.50%; 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一个封闭期,赎回费率为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40%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5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8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3、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 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9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 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但在开放期开始前15个工作 日至开放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权 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股 票资产的5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 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权益类资产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 金以及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混合型基金:一是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60%,二是最近4个季度末,每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60%。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各类资产、股票市场等的变化、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 风险。 (2)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 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 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 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 费等销售费用,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3)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 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的可 替代的基金品种,或占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赎回时,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 停赎回业务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 会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 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 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另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 请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二十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5)本基金投资场内上市开放式基金时,由于投资标的的价格会有波动,所投资基金 的净值会也会因此发生波动。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与基金的净值之间是相关的,一般来说基本 是同方向变动的,如果基金净值严重下跌,一般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也会下跌。而开放式基金 的价格就是基金份额净值,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价格会随着净值的下跌而下跌。所以本 基金会面临基金价格变动的风险。如果基金价格下降到买入成本之下,在不考虑分红因素影 响的情况下,本基金会面临亏损风险。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在基金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1)某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某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8)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第 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开放期的首日 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三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18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且最 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开放期内,投资 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9)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 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 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 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 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 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0)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相应的风险。 1)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港股通在市场准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税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 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及其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 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 度限制,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或交易失败的风 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投资部 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也就是说,本基金在境外取得的港币计价 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被部分侵蚀,带来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风险 a、税务风险 香港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基金投资香港市场可能会就股息、 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香港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可能导致本基金向 香港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b、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于港股的部分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景气循环周期、货币政 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 潜在风险。此外,香港证券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 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A股证券市场可能有诸多不同,从而带来市场风险的增加。 c、交易风险 香港市场在交易规则、交易时间、清算交收安排等交易制度方面有别于A股市场,可能 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及时捕捉相关投资机会或规避投资风 险、净值波动幅度增大以及更高的操作风险等。 2、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 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3、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4、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 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 (1)《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2)《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3)《国投瑞银兴源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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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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