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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中债1-3年国开债C(00812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97638
基金代码 008126
公告日期 2024-06-27
编号 2
标题 创金合信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创金合信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中债1-3年国开债 基金代码 008125
基金简称C 创金合信中债1-3年国开债C 基金代码C 008126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1月2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吕沂洋 2019年12月20日 2015年07月06日
郑振源 2019年11月21日 2009年07月2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果本基金投资的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政策性银行发生改制,且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进行转型或清盘。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具有代表性且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C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场外份额
N≥7天 0.00% 场外份额
注:特定投资群体适用的费率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1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4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费 0.04% 指数编制公司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3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特有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运作风险及不
可抗力风险等。特别的,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还将在特定环境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
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
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
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1)标的指数的风险
1)标的指数下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
响而波动,导致指数值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2)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指数编制方法的缺陷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产生差异,从而使基金收益发生
变化。同时,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不对指数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承诺。标的
指数值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2)基金跟踪偏离风险
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
控制在0.20%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
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基金在跟踪标的指数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可能产生差异,
主要影响因素可能包括:
1)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
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构成可能存在差异,从而可能导
致基金实际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偏离;
2)本基金在实际投资操作中由于受到买入和卖出债券的交易成本、基金费用、买入卖出时市场
的流动性情况、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情况等实际运作因素的影响,可能造成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存
在偏离;
3)在标的指数编制中,债券利息计算再投资收益,而基金再投资中未必能获得相同的收益率;
4)指数调整成份券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构成差异。
(3)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
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
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
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4)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或违约,发生成份券停牌或违约时可能面临如
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停牌或违约成份券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等因素影响本基金收益率水平。
2、与投资政策性金融债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
若未来政策性银行进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债的性质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信用等级也可能相
应调整,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
(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
政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存在一定趋同性,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存
在流动性风险。
(3)投资集中度风险
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化,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
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400-868-0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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