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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C(01895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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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95035 | ||||||||
基金代码 | 018951 | ||||||||
公告日期 | 2024-06-26 | ||||||||
编号 | 10 | ||||||||
标题 |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中银机构现金管理 货币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基金代码002195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18951 C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12-11 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3-02 基金经理的日期 蔡静 证券从业日期2013-07-29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8-1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徐一 证券从业日期2017-07-23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过业绩比 投资目标 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 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 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 天)的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 投资范围 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综合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根据定 主要投资策略 量和定性方法,在保持投资组合较低风险和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 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投资回报。主要包括:1、资产配置策 略;2、久期控制策略;3、流动性管理策略;4、银行定期存款投资 策略;5、短期信用类债券投资策略;6、债券回购投资策略;7、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09%其他资产 15.46%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35.04%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49.41%固定收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0.80%0.70%0.60%0.50%0.40%0.30%0.20%0.10%0.00% 2023 净值收益率 0.7191% 业绩基准收益率 0.1526%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收益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 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 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 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 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 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3%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05%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0.25%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6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以及按照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 《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 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造成管理风险。基 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对基金收益水平也存在影响。 流动性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某种情况下因市场交易量不足,某些投资品种的流 动性不佳,可能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进而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 二是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将会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或迫使 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 购买力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为: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 以应付赎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不足的风险或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 会成本风险。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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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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