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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瑞丰3月定开债券(0087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94834
基金代码 008700
公告日期 2024-06-26
编号 1
标题 泰康瑞丰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泰康瑞丰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5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康瑞丰3月定开债券 基金代码 008700
基金管理人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6月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3个月开放一次,开放期为5-15个工作日
基金经理 经惠云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6月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7月9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的,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定期开放的运作特性,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水平。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
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本基金在封闭期主要运用的投资策略包括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品种投资策略、债券回购杠杆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等。类属配置策略即定性与量化分析相结合,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各类资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和配置比例。信用品种投资策略即自下而上研究债券发行主体的基本面以确定发债主体企业的实际信用风险,通过比较市场信用利差和个券信用利差以发现被错误定价的个券。债券回购杠杆策略即在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券分析和组合风险管理结果,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融入资金买入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匹配的债券,放大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追求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超额收益;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久期管理策略即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即在确定组合久期的基础上,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对市场利率期限结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检验和情景测试,并综合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形成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及其发展趋势的判断,从而在子弹型、杠铃型或阶梯型配置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动态调整。骑乘策略即通过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即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策略还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 2、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收益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成立于2020年6月8日,2020年度相关数据的计算期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12月31
日,图示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50% 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30% 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5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15% 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9%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5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80日 1.50% -
N≥80日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具体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即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
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的风险。信用风险即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
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
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流动性风险即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
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启用摆动定价或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
管理工具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还面临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国债期货、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带来的风
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3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或赎回,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提出申购和/或
赎回申请,面临在封闭期内无法申购或赎回的风险。由于本基金在开放期集中开放赎回,故开放期出现巨额
赎回的可能性较大,带来更高的流动性风险,在开放期赎回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而
未赎回的投资者面临因变现冲击成本所致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
此外,本基金可能还面临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为
4001895522。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的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
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出具的适当性意见,
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
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
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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