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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行业混合A(16220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9469
基金代码 162204
公告日期 2015-07-18
编号 1
标题 关于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以及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信息全文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7月9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平稳。根据2014年8月8日实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之相关规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本公司根据《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审慎、充分评估相关风险,决定不变更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
因不符合《运作办法》关于股票型基金之比例要求,经与本基金托管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8日起将本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行业混合”,基金类型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不变。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文件中涉及基金名称、基金类别、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描述等内容一并调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将在《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前述内容相应变更。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名称的变更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mfcted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更新了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详细修订如下表所列。

修改部分 原基金合同内容 拟修改为 修订理由
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 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 原则基础上,订立《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及有关法规并获中国证监会批 准发起设立。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 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 原则基础上,订立《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泰达宏利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及有关法规并获中国证监会批 准发起设立。 根据《运作办法》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别
释义 基金或本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指《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或本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指《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发起人
1、基金发起人简况
基金发起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惠文 (一)基金发起人
1、基金发起人简况
基金发起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弓劲梅 更新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惠文 (二)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简况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弓劲梅 更新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1421 亿元
成立日期:1912 年2 月5 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唐棣华
托管部门联系人:忻如国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三)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国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捌佰肆拾捌万壹仟玖佰叁拾捌元整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更新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
释义 发行公告:指《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发行公告:指《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名称: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运作办法》修改基金名称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更名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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