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南华丰淳混合A(005296)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883049 | ||||||||
基金代码 | 005296 | ||||||||
公告日期 | 2024-06-20 | ||||||||
编号 | 2 | ||||||||
标题 |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华丰淳混合 基金代码 005296 基金简称A 南华丰淳混合A 基金代码A 005296 基金管理人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沈致远 2022年07月16日 2015年01月05日 田逸乐 2024年01月30日 2017年10月1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由投资研究团队及时跟踪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对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资本市场运行状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分别判断股票和债券等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长性分析、公司盈利能力与现金流状况,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分的宏观形势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调整策略,将基金资产在各类型证券上进行灵活配置。其中,当股票市场资产价格明显上涨时,适当增加股票资产配置比例;当股票市场处于下行周期且市场风险偏好下降时,适当增加债券和现金资产配置比例,并通过灵活运用衍生品合约的套期保值与对冲功能,最终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组合收益的最大化,从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20% 100万≤M<300万 1.00% 3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180天≤N<365天 0.10% 1年≤N<2年 0.05% N≥2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0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6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1.2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 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 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宏观经济、资产市场和上市 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 性,或其他发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3、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 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 大损失。 4、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 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 大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南华基金官方网站[www.nanhuafunds.com][客服电话:400-810-5599] 1、《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南华丰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