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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黄金ETF联接C(02174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79515
基金代码 021740
公告日期 2024-06-19
编号 1
标题 关于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06月19日起对旗下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9198;C类基金份额代码:021740)。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暂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执行。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1、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0.10%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C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D(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D<7 1.50%
D≥7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2)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均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但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各类基金份额的账户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该类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赎回份额及账户最低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网点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qhkyfund.com)进行查询。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此外,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更新《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qhkyfund.com)或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1-666-99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9日
  附件:《前海开源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部分释义
61、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
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类基金份额
和C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
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布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62、A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者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3、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
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
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部分基金
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份额分类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进行分
类。 各类别可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设
定不同的费率结构和(或)不同的费用
收取方式等。 有关基金分类的具体规则
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市场情况,在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或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并及时公
告。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
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
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
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或
减少本基金基金份额类别、调整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或者停止现有基金
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
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
额类别。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
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
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
……
8、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基金认购费率、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
回费率。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
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 《招募说明
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
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
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用。
……
8、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
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
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销售费
率实行一定的优惠。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受理赎回
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6项所述情形,
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
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
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
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
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
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
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受理赎回
申请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
计算赎回金额。 若出现上述第6项所述
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
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根据《基金合同》正文修改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
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
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赎回申请 (“大额 赎 回申 请
人” )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大额
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即按
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
请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
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
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
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
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
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
被全部确认,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
请 (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
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 对于延期办理过程中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
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
延期办理的事宜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
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
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
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
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
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
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10%的赎回申请 (“大额 赎 回申 请
人” )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大额
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即按
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
请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
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
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
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
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
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
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
被全部确认,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
请 (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
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 对于延期办理过程中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
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同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规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
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
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
暂停公告1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
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
频率。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
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
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
4、 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
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
暂停公告1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
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
频率。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最近1
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
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
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
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李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
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
净值信息, 确定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
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
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
并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
并表决。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
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
票权。
第八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
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
……
(9)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
(10)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和
公告时间或频率;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
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
的除外;
2、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调整
收费方式;
……
(9)增加、减少、调整基金份额类
别设置,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
则;
(10)调整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和公告时间或频率;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
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
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
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
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本基金任一
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
4、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方法如下:
(2)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
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
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3-12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为0.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
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
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
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
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
具资金划拨指令。 销售服务费由登记机
构代收并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
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13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
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
金发展情况, 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调
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
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
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
金发展情况, 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调
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
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
率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十六部分基
金的收益与分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
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
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
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
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4、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
金份额收取费用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第十六部分基
金的收益与分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
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
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
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
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由于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
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
案。
第十六部分基
金的收益与分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
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
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临时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
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
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
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
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七)临时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5、变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及规
则;
第十八部分基
金的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第十九部分基
金 合 同 的 变
更、 终止与基
金财产的清算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
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各类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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