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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新能源ETF(15987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75689
基金代码 159875
公告日期 2024-06-15
编号 2
标题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信息全文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旗下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新能源
ETF;交易代码:159875)、嘉实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电池ETF基金,交易代码:562880)根据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
期调整情况,修订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申购赎回现金替代的部分内容,本
次修订自2024年6月17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一、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
基金全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及对应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对于本基金的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本基金上述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及对应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对于本基金的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本基金上述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证券,可以设为:“允许”和“必须”。 对于标志为可以现金替代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均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2)可以现金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的组合证券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份证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份证券。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证券,可以设为:“允许”和“必须”。 对于标志为可以现金替代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均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2)可以现金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的组合证券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份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成份证券。 3)指数成份股包含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份股的,可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份股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具体参照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最新规则。
嘉实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即基金份额、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即基金份额、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北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

收代付。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4种类型: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4)退补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仅适用于本基金标的指数中深交所股票。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交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交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深交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 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4种类型: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交所、北交所上市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4)退补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适用于本基金标的指数中深交所、北交所股票。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交所、北交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交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深交所、北交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款项。 指数成份股包含北交所上市成份股的,可参照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规则进行处理,具体参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发布的最新规则。

二、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招募说明书修订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
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客户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www.jsfund.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5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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