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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01325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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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75187 | ||||||||
基金代码 | 013255 | ||||||||
公告日期 | 2024-06-14 | ||||||||
编号 | 3 | ||||||||
标题 |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3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 008145 下属基金简称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255 基金管理人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3月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交易日开放 基金经理 林国怀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3月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1日 其他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 本基金自2021年8月10日起增设C类份额 注: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阅读《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了解与本基金投资有关 的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积极把握基金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5%。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5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50%的混合型基金。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含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优选基金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公募REITs投资策略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R3。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比例为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2、2021年数据统计期间为2021年8月10日(C类份额增设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数据按实 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 7日≤N<30日 0.5% N≥30日 0 注:1、本基金仅A类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2、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少于 90日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90日少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 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大于等于180日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由赎回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N为自然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 注: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投资基础基金份额产生的费用、证券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基金账户的开户费用、账 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 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4、披露相应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混合(FOF)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6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后,须了解并自行承担以下风险: 本基金基金资产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REITs,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 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 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售服务 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 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 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 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3个月(3个月指30天乘以3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 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 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概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概要中的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 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与本基金有关的以下资料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网站: (1)基金合同及其修订、托管协议及其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5)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q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摘要文件,仅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 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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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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