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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安泰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01026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74999
基金代码 010267
公告日期 2024-06-14
编号 3
标题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
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3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 010267
下属基金简称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0267
基金管理人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
基金经理 林国怀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1日
其他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5年。
注: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主要通过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公募基金精选策略进行投资,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7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75%。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同时,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作为一只服务于投资者养老需求的基金,本基金定位为积极型的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以获取养老资金的长期稳健增值。 具体投资策略可细分为:资产配置策略、优选基金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风险控制策略、公募REITs投资策略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风险评级为R3。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比例为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
2、2020年数据统计期间为2020年12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数据按实
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50万元 1.0% -
50万元≤M<200万元 0.75% -
500万元≤M<200万元 0.35% -
M≥500万元 1,000元/笔 -
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为零。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
档次分别计费。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机构(含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可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对
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法律文件或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5,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 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披露相应费用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9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后,须了解并自行承担以下风险:
1、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
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2、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公募基金精选策
略进行投资。因此各类资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投
资和研究优势,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3、本基金定位为积极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7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75%。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
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
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
混合型基金。同时,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投
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主要面向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因此,相比平衡型和稳健型
的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可能更高,运作过程中基金净值的波动也可能更剧
烈。
4、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5年。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
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
5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5、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
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QDII基金投资风险、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
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公募REITs投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将直接或间接
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
的风险。
6、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
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
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
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
有期限将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
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
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
风险。
8、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
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
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
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
公告。
9、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概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概要中的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送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
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与本基金有关的以下资料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网站:
(1)基金合同及其修订、托管协议及其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5)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q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摘要文件,仅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
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
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
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
承担。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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