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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久泰债券(00682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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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74830 | ||||||||
基金代码 | 006828 | ||||||||
公告日期 | 2024-06-14 | ||||||||
编号 | 6 | ||||||||
标题 | 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久泰债券 基金代码 006828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9月1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何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6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资产进行动态整体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本基金在债券 投资过程中突出主动性的管理,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对宏观经济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及证券市场中长期发展趋势进行客观判断的基础上,确定资产在不同类别固定收益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灵活运用组合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等策略,在保证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构建投资组合。包括:1、债券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品种选择策略;3、动态增强策;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0.8% 500,000≤M<2,000,000 0.5% 2,000,000≤M<5,000,000 0.3%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1% N≥30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19,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4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 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类品种,需要承担债券市 场整体下跌的风险。 2.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未知 价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 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2月18日《关于准予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02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各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 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400-820-0860] 1.《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银河久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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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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