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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中债新综指发起式(LOF)D(02160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69349
基金代码 021606
公告日期 2012-09-20
编号 1
标题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
重要提示
1.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72号文批准。
2.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1月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场外认购等业务。
5.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7.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其中,A类基金份额以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认购,C类份额仅以场外方式认购。
场内认购通过场内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场外认购通过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不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其中,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8.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直销机构是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场外代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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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是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为“易基综债”,基金代码为161119;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161120。
10.场外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11.场内认购最低份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份。
12.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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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14.投资者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称为“场内认购”)。场内认购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场内认购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投资者也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进行认购或按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认购(称为“场外认购”)。已通过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通过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须使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机构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5.销售网点(包括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6.在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17.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8.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9.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20.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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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直销中心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21.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22.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并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新股增发和新可转换债券申购。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与标的指数和指数跟踪相关的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当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3年后,发起份额持有人可赎回发起份额。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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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基金份额:
场内简称:易基综债;基金代码:161119。
C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161120。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发起式
(四)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及深交所发售挂牌价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深交所发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七)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八)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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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6楼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B座8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2706-2708室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e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中信银行。
广发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盛证券、海通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民族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世纪证券、天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航证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信证券、中原证券。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3)如本次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变更场外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1月2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万份、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4.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于专用账户,不作它用。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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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数量限制
(1)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通过场内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份。
(5)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时,各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也是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6)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投资者所认购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内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认购资金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3.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而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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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场外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元)(含认购费)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
0.24%
100万≤M<200万
0.16%
200万≤M<500万
0.08%
M≥5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外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元)(含认购费)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200万
0.4%
200万≤M<500万
0.2%
M≥500万
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认购费率由场内基金代销机构比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a. 若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一: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100,000元,认购费率为0.6%,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3.58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3.58=596.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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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份额=(100,000-596.42+50)/1.00=99,453.58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可得到99,453.58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通过本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100,000元,认购费率为0.24%,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24%)=99,760.57元
认购费用=100,000-99,760.57=239.43元
认购份额=(100,000-239.43+50)/1.00=99,810.57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可得到99,810.57份基金份额。
b. 若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三:某投资人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100,000元,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50)/1.00=100,050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场外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可得到100,050份基金份额。
场外认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舍去,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挂牌价格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利息结转份额
例四:某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100,000份,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100,000.00元
1 0
认购费用=100,000×1.00×0.6%=6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0+600.00=100,600.00元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50.50/1=50份
实得认购份额=100,000.00+50=100,050份
即:投资者场内认购100,000份本基金A类份额,需缴纳认购金额100,600元,若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为50份,其余0.50份对应金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认购期结束后,该投资者经确认基金份额为100,050份。
场内认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5.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正常情况下,登记结算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
投资者开户和认购所需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具体程序,请参阅本公告。
6.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在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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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场内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1月2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场内代销机构的业务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以各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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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场外认购的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及注意事项
1.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要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证券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机构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配发账户。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同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还可以选择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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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销中心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通过代销机构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投资者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最新年检后的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④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印鉴卡》;
⑦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
⑧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⑨如有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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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者提示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缴款方式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③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3)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⑤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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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注意事项
(1)一个个人投资者在同一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个人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3)个人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申请认购。
(4)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代销机构指定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今后投资者认(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2.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并提供复印件;
③出示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并提供复印件;
④填妥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⑤如有深圳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出示证券账户卡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申请表》;
②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或复印件;
③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投资者提示
①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efunds.com.cn)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②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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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缴款方式
(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①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 0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直销专户。
a.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账号:665257735480
b.户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360203141920008889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③个人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3天内有效(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3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⑤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过户登记与退款
1.基金募集结束后,本基金权益登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2.在发售期内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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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在发售结束后被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结算账户划出。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截止后,由登记结算机构计算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3.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0)38799488
联系人:陈晓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联系人:李芳菲
(三)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详见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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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网站。
(四)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洲港大厦400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5-28楼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6楼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温海萍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0号B座8层
电话:010-63213377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魏巍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贸大厦2706-2708室
电话:021-50476668
传真:400 881 8099
联系人:王璟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18088)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中心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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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嘉朔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陈铭铭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传真:021-58408483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2 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谢小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城区旗峰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黄飞燕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7) 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8) 浦发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2 1
联系人:高天、于慧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传真:021-63604199
网址:www.spdb.com.cn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联系电话:021-3857697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10)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 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丰靖
联系电话:010-655570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2 2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bank.ecitic.com
(12)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网址:www.gf.com.cn
(13)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4)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bhzq.com
(15) 财富证券
2 3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60、0731-84403319
业务投诉电话:0731-8440335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16)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联系电话:0571-87822359
客户服务电话:96336(浙江)、400-869-6336(全国)
网址:www.ctsec.com
(17)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传真:0755-83515567
网址:www.cgws.com
(18)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2 4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9)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崔国良
联系电话: 0755-2583285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5832583
网址:www.fcsc.com
(20)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联系电话:0431-850967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1)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22)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2 5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传真:0519-88157761
网址:www.longone.com.cn
(23)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24) 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010-665553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传真:010-66555246
网址:www.dxzq.net.cn
(25) 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邵艳霞
联系电话:0731-85832507
2 6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传真:0731-85832214
网址:www.foundersc.com
(26)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7)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4183311-3389
网址:www.guodu.com
(28) 国海证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传真:0755-83704850
网址:www.ghzq.com.cn
2 7
(29) 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金喆
联系电话:028-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4006 600109
传真:028-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30)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31)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32) 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曾小普
2 8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0791-86281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传真:0197-86265337
网址:www.gsstock.com
(33)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34) 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35)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959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2 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36) 华宝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联系人:宋歌
联系电话:021-501220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7) 华福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hfzq.com.cn
(38) 华龙证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4890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网址:www.hlzqgs.com
(39) 华融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三层、五层
3 0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陶颖
联系电话:010-58568040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传真:010-58568062
网址:www.hrsec.com.cn
(40) 民族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41)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42) 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qlzq.com.cn
(43) 日信证券
3 1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9839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44) 山西证券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95573或400-666-1618
传真:0351-8686619
网址:www.i618.com.cn
(45) 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46) 世纪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3 2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319951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47) 天源证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联系人:关键
联系电话:0755-33331188-8805
客户服务电话:4006543218
传真:0755-33329815
网址:www.tyzq.com.cn
(48) 万联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22373718-1013
网址:www.wlzq.com.cn
(49) 西部证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联系电话:029-87416787
客户服务电话:029-95582
传真:029-8741701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3 3
(50) 厦门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联系电话:0592-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传真:0592-5161140
网址:www.xmzq.cn
(51) 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55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865680
网址:www.xcsc.com
(52) 新时代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网址:www.xsdzq.cn
(53) 信达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3 4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54)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55) 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6) 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57) 中航证券
3 5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58) 中山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59) 中投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60) 中信建投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3 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61) 中信证券(浙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客户服务电话:96598
传真:0571-85783771
网址:www.bigsun.com.cn
(62) 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com
(63)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65
网址:www.ccnew.com
(五)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 7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联系人:安冬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5 层、
16 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 5815 3000
传真:(010) 8518 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周刚
联系人:许建辉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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