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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四季添利债券(LOF)A(16161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67401
基金代码 161614
公告日期 2024-06-07
编号 6
标题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1号)
信息全文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1号)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6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0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LOF) 基金代码 161614
下属基金简称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L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1614
基金管理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3月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年4月6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超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5年3月1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5月1日
其他 1、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1日正式生效,依照该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两年内封闭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两年后,于2014年3月3日转换运作方式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本基金场内扩位简称:融通四季添利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次级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申购或增发股票,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研究,积极的调整和优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配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500万元 0.4%
M≥500万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
1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
7日≤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0
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外认购费率相同。
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外申购费率相同。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赎回费
场内赎回的具体费率如下:当持有期限(N):N<7日,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1.50%;当持有期
限(N):N≥7日,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0%。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8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
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L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8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含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信
用风险、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
和其他风险。此外,本基金如启用侧袋机制将面临相关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股票申购或增发股票,以提高基金预期收益水平,
但通过一级市场股票申购或增发股票获得的股票,在其流通受限期间无法上市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2、本基金份额可上市交易,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可能发生偏离,即出现溢价交易或者折价交
易的风险。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也可能规模较小或者交易量不足,导致投资者不能迅速卖出、低成本卖出
或者买入的风险。
3、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债期货,经济周期变化、市场利率波动、缺乏合约交易对手等因素都会影响国
债期货市场,因此本基金还需要承担期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
4、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
5、本基金如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
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此外,本基金如启用侧袋机制将面临的风险: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
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
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
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
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
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
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
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
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
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
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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