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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瑞泰39个月定开C(01027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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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66730 | ||||||||
基金代码 | 010279 | ||||||||
公告日期 | 2024-06-06 | ||||||||
编号 | 3 | ||||||||
标题 | 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0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南华瑞泰39个月定开 基金代码 010278 基金简称C 南华瑞泰39个月定开C 基金代码C 010279 基金管理人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3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39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何林泽 2021年04月28日 2011年06月28日 沈致远 2024年01月30日 2015年01月0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的,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暂停运作时,上述连续期间中断,本基金恢复运作后重新开始起算。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存续期(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3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0.4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证券市场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 风险。 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除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而另有约定外,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80%,债券受宏观经济周期及通胀率等影响较大。此外,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 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滚动的方式运作,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 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封闭期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3)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 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 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 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 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使资产池出现现金流不 稳定的风险及再投资风险。 4)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 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 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 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基金暂停运作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在特定情况下,本基金可以暂停基金的运作,且无须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暂停运作的风险。 6)信用风险对本基金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影响 为控制本基金的信用风险,本基金将定期对所投债券的信用资质和发行人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 对于存在信用风险隐患的发行人所发行的债券,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封闭期内,如本基金持有 债券的信用风险显着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对该债券进行处置。 7)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因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者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导致基金部分资产尚未变现 的,基金将暂停进入下一开放期,封闭期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应全部自动赎回,按已变现 的基金财产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未变现资产对应赎回款延缓支付,待该部分资产变 现后支付剩余赎回款。赎回价格按全部资产最终变现金额确定。基金管理人应就上述延缓支付部分 赎回款项的原因和安排在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告并提示最终赎回价格与封闭期到期 日的净值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8)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 9)本基金定期对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根据减值评估测试结果,有客观 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 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南华基金官方网站[www.nanhuafunds.com][客服电话:400-810-5599] 1、《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南华瑞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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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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