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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C(01828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66428
基金代码 018282
公告日期 2024-06-06
编号 2
标题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0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0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8281
基金简称A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A 基金代码A 018281
基金简称C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C 基金代码C 018282
基金管理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08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杨旭 2023年08月28日 2010年06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通过对创新成长企业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挖掘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选取符合创新和成长特征的投资标的。力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7、参与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请投资者详见《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1.50%
100万≤M<200万 1.00%
2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00元/笔 按笔收取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00%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
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15,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证费和认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
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1.94%
山西证券创新成长混合发起式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 2.54%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
1、投资组合的风险
(1)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包含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2、管理风险
3、合规性风险
4、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
(1)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
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
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是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
则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投资者将
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
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或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
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
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4)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
响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
确定性,或其他发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5)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虽然基金管理人将深入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市
场利率、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支持资产的现金流变动情况以及提前偿还率水平等因素,但本基
金仍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各种风险。
(6)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时,会面
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
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
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
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
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
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
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
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8)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
风险等融资业务特有风险。
5、操作风险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7、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上海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
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客服电话:95573、0351-9557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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