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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债券(FOF)(01518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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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59056 | ||||||||
基金代码 | 015189 | ||||||||
公告日期 | 2024-05-30 | ||||||||
编号 | 6 | ||||||||
标题 |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9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债券(FOF) 基金代码 015189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7月1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一年锁定持有期 基金经理 钦振浩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2月1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1月1日 基金经理 肖爱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0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9月10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 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基金产品,通过稳定的资产配置和精细化优选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提供持续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含 QDII 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产中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与自下而上的基金选择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包含了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和基金优选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基金优选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股票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0%+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后,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0.8% - 100万元≤M<200万元 0.5% - 200万元≤M<500万元 0.3% -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 申购费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人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为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注:①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②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③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 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管 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6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 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后, 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 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定的 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的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产中 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存在各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基金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 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 来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 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 基金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 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而被合并导致基金终止的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3、港股投资风险 4、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5、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6、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 ①市场风险②流动性风险③退市风险④集中度风险⑤系统性风险⑥政策风险 (二)重要提示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2022年1月20日《关于准予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51号)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 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 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本产品资料概要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如上图所示。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 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浙商基金官方网站[http://www.zsfund.com/][客服电话:400-067-9908] 1、《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 《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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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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