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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景源债券C(020427)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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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55306 | ||||||||
基金代码 | 020427 | ||||||||
公告日期 | 2024-05-24 | ||||||||
编号 | 6 | ||||||||
标题 | 中信建投景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期:2024年5月23日 | ||||||||
信息全文 | 中信建投景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3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景源债券 基金代码 020426 基金简称C 中信建投景源债券C 基金代码C 020427 基金管理人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照男 2022年08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本基金主动投资的信用债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为AA+(含)及以上,本基金投资信用债将遵循以下比例限制(亦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①本基金投资于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高于信用债持仓的50%;②本基金投资于AAA评级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信用债持仓的50%。本基金持有信用债券期间,如果其评级下降、基金规模变动、变现信用债支付赎回款项、出现信用风险调整持仓等使得信用债投资不再符合上述约定,应在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本基金对信用债券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债券信用评级。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采用主体评级;其他信用债的信用评级采用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前述安排亦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指信用债一般是指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自上而下决定类属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本基金采取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回购策略、信用债券投资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基础上,力争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0 0.00% 金额认购,单位:元 申购费(前收费) M>0 0.00% 金额申购,单位:元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30% 销售机构 其他费用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须了解并承受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 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2、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风险;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4、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 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 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fund108.com][客服电话:4009-108-1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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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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