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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均衡价值混合A(00725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55187
基金代码 007254
公告日期 2024-05-24
编号 7
标题 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均衡价值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均衡价值混
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基金代码007254
下属基金简称广发均衡价值混合A下属基金代码007254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06-21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0-05-20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王瑞冬
证券从业日期2012-07-06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其他
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自2023年4月12日起增设C类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遵循价值投资理念,挖掘具备价值优势的投资标的构建投资组
投资目标
合,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境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
易的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投资范围
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债券回
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具体包括:1、大类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衍生品投资策略。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15%+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5%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
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
能带来的风险等。
注:详见《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中“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注:1、本基金份额成立当年(2019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1.50%
100万元≤M<300万元0.9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日1.50%
7日≤N<30日0.75%
赎回费
30日≤N<180日0.50%
N≥180日0.00%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资产。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2、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方适用上述特定客户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
(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1.0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23,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8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
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
其他费用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相关服务机构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
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
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分红派息、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
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
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包括: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
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
投资的可能。
(2)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投
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基差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标的物风险、衍生品模型风险
等;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
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
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4)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基金投资有明确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
值,故本基金的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
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
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2、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3、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4、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职业道德风险;(4)流动性风险;(5)合规性风
险;(6)投资管理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
能不一致的风险等。
5、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及定期报告等。
如投资者对基金合同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详见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
法律”部分或相关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广发基金官方网站[www.gffunds.com.cn][客服电话:95105828或
020-83936999]
(1)《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广发均衡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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