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华泰紫金智盈债券A(005467)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853171 | ||||||||
基金代码 | 005467 | ||||||||
公告日期 | 2024-05-23 | ||||||||
编号 | 4 | ||||||||
标题 | 关于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关于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经华泰紫金智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 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本次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新增E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原份额保持不变。A类、C类和E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E类基金份额代码:021506),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0.01 元;详情请见销售机构公告。 1、申购费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根据投资者持有期限不同收取不同的赎回费,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表所示: 份额持有时间(N) 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N<7日 1.5% N≥7日 0 对持有期少于7日的E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 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2=E2×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2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2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 网站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依据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49、E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E类基金份额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E类基金份额。A类、C类、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4、申购费用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4、申购费用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和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3、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E×0.3%÷当年天数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3、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本基金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1=E1×0.3%÷当年天数H1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1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H2=E2×0.3%÷当年天数H2为E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2为E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六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E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务费,两种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服务费,各种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修订内容的生效 上述修订自2024年5月23日起生效。除《基金合同》之外,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其他法律文件涉及到以上内容作同步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登载于规定网站。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查询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如有 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 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