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ETF联接发起式C(02097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51818
基金代码 020973
公告日期 2024-05-22
编号 1
标题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ETF联接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209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5 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国证机器
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0972,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097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349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4 年5 月6日至 2024 年5 月17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5 月2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140
份额类别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
业ETF联接发起式 A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
业ETF联接发起式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125,719.09 6,449,508.49 18,575,227.5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813.36 827.81 1,641.1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2,125,719.09 6,449,508.49 18,575,227.58
利息结转的份额 813.36 827.81 1,641.17
合计 12,126,532.45 6,450,336.30 18,576,868.7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0,450.04 0.00 10,000,450.0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2.4675% 0.0000% 53.832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认购日期为 2024 年 5
月17 日, 认购费率为
1,000 元 /笔。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800.14 100.02 900.16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66% 0.0016% 0.004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 年5 月21 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450.04 53.8328% 10,000,450.04 53.8328% 不少于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450.04 53.8328% 10,000,450.04 53.8328%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