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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红利(51353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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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46517 | ||||||||
基金代码 | 513530 | ||||||||
公告日期 | 2024-05-14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 ||||||||
信息全文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QDII)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 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于2024年5月 9日发布的《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并修改招 募说明书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运作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证券简称:港股红利;扩位证券简称:港股通红利ETF; 交易代码:513530;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 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5月15 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替代金额处理程序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相关条款。上述调整及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具体修改如下: 招募说明书修改前 招募说明书修改后 十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3)退补现金替代 ③申购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收取申购的替代金额。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申购替代 十一、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3)退补现金替代 ③申购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购赎回清单收取申购的替代金额。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申购申请,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的申购替代 金额代投资者买入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以收到的申购替代金额代投资者买入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买入证券的操作。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已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的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相关交易费用,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未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的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收盘价(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金额代投资者买入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以收到的申购替代金额代投资者买入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买入证券的操作。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已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的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买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相关交易费用,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未买入的证券,依据申购的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收盘价(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④赎回对应的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赎回申请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代投资者卖出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 ④赎回对应的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对于确认成功的T日赎回申请,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基金管理人根据赎回申请代投资者卖出被替代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内任意时刻代投资者卖出小于等于被替代证券数量的任意数量的被替代证券。 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卖出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卖出证券的操作。 在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已卖出的证券,按照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确定基金应支付的替代金额;未卖出的证券,按照被替代证券T+1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收盘价(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确定基金应支付给投资者的替代金额。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卖出部分被替代证券,或者不进行任何卖出证券的操作。 在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已卖出的证券,按照被替代证券的实际卖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确定基金应支付的替代金额;未卖出的证券,按照被替代证券T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收盘价(需用汇率公允价折算为人民币,当日在证券交易所无交易的,取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无收盘价的,取最后成交价)确定基金应支付给投资者的替代金额。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 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将按规定在 相应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自2024年5月15日起,上述调 整及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基金 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次调整自2024年5月15日起生效,投资者于2024年5月14日15:00前 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仍按照调整前的有关申购赎回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办理,敬 请投资者留意,并妥善安排投资。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 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 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免长途 费用]或021-38784638)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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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基金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上海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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