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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鑫享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01732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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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45314 | ||||||||
基金代码 | 017325 | ||||||||
公告日期 | 2024-05-11 | ||||||||
编号 | 6 | ||||||||
标题 | 农银汇理鑫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农银汇理鑫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9日 送出日期:2024年5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农银鑫享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 017325 基金管理人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2月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一年持有期 基金经理 周永冠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4月16日 基金经理 张梦珂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7年8月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不同资产类别中的优质基金,结合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市场环境合理配置权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不包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投资,通过控制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及基准配置比例将风险等级限制在稳健级,并力争在此约束下取得更大收益回报,实现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根据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来界定风险水平。本基金目标是将2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至30%),下浮不超过10%(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15%)。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FOF中的稳健产品,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500,000 0.6% 500,000≤M<1,000,000 0.4% 1,000,000≤M<5,000,000 0.2% M≥5,000,000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0.8% 500,000≤M<1,000,000 0.5% 1,000,000≤M<5,000,000 0.3% M≥5,000,000 1,000元/笔 注: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 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用的原申购费率的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赎回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本基金不 收取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5%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FOF中的稳健产品,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理论上低 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 金。本基金所面临的投资组合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除投资组合风险以外,本 基金还面临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特定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一系列风险。 具体如下: 一、本基金的风险 1、投资组合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 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 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经济周期风险: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 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国债的价格和收 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基金直接投资于股票和债券,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而 产生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的变化可能对国民经济不同部门造成不同的影响,从而导致本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业 绩及其股票价格发生波动,基金收益产生变化。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证券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 转变为现金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投资者的集中巨额赎回,另一方面来自于其投资组合 或其中的部分资产变现能力变弱所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 巨额赎回风险: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由于 我国证券市场的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价格下跌时会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形,此时出现巨额赎回可能会导 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 内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变现风险:投资组合的变现能力较弱所导致基金收益变动的风险。当持有的部分证券品种的交投不活 跃、成交量不足时,资产变现的难度可能会加大。同时,由于基金持有的某种资产集中度过高,导致难以在 短时间内迅速变现,有可能导致基金的净值出现损失。 拟投资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不包含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股票、各类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公募基金认/申购赎回机 制灵活,便于认/申赎。A股换手率较高,便于买卖。货币市场工具剩余期限短、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高, 能够满足开放期日常现金管理的需要。债券市场容量大,换手率较高,流动性良好。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 的债券评级制度和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对投资品种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进行持续监测,防范本基金 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 (3)信用风险 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 2、操作风险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会 导致操作风险,主要包括人为错失、违法行为、未授权活动、人员流失等营运风险、技术风险和决策及程序 风险等。 3、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研究水平、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如果基金管理 人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获取的信息不全、投资决策操作出现失误,都会影响基金的收益水 平。 4、合规性风险 投资的合规性风险是指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要求而带来的风 险。 5、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能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更好地应对流动性风险。在申购、赎回安排方面,本基 金将加强对基金申购环节的管理,审慎确认大额申购申请,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 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 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 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 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3)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4)暂停基金估值,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本基金将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暂停申购赎回的措施;(5)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6) 启用侧袋机制。 当基金管理人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可能对投资者具有一定的潜在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不能申购 本基金、赎回申请不能确认或者赎回款项延迟到账等。提示投资者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合理做好投资安 排。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 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份额 将停止披露基金净值信息,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袋账户 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 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款项,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 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 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 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 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 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6、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通过投资于不同的基金,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但是由于各基金持有不同 的证券,其结果可能导致基金中基金间接持有的证券或行业比较集中,而不能达到分散风险的效果; (2)实际投资管理中,各基金的信息披露信息有滞后性,基金管理人根据信息披露文件获取的信息和 各基金实际的投资运作情况可能有很大差异,因此可能影响基金中基金的运作;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相较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证券投资基金尤其是非上市 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流动性较差,由此可能会影响本基金整体资产的流动性,极端情况下,本基金资产可 能面临无法及时变现的风险; (4)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其他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时,需按照相关基金契约的 规定,承担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本基金的费用负担可能高于普通证券投资基金,由此会对基金的收益造成影响。 (5)养老目标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非保本产 品,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6)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投资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投资,通过控制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及基准配置比例将风险等级限制在稳健 级,并力争在此约束下取得更大收益回报,实现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目标是将25%的基金资产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至30%),下浮不 超过10%(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15%)。各类资产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现和投资者 长期养老目标的实现,在极端情形下,本基金可能会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形。 (7)持有期锁定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相应基金份额在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一年的最短 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8)《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 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 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 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 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 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 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8、其他风险 (1)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2)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3)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4)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 (5)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11月3日证监许可【2022】2661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其投资所 涉及证券市场、所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 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所面临的投资组合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等。除投资组合风险以外,本基金还面临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的特定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一系列风险。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FOF中的稳健产品,其预 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 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 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的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基金非保本产 品,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投资,通过控制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及基准配置比例将风险等 级限制在稳健级,并力争在此约束下取得更大收益回报,实现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本基金采用目标风 险策略,根据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来界定风险水平。本基金目标是将25%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权益类资 产。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即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高可至30%),下浮不超过10%(即权 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可至15%)。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它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 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 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证 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 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投 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相应基金份额在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一年的最短 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不能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招募说明书在编制完成后,将存放于基金管理人所在地、基金托管人所在地,供公众查阅。投资人在支 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投资者也可在规定网站上进行查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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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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