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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债券D(02143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43783
基金代码 021433
公告日期 2003-08-21
编号 2
标题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信息全文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统称为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5、发行与销售场所
  (1)直销: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和深圳开设三个直销点,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附件。
  (2)代销: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提供咨询服务,协助本公司销售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代销城市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6、发行时间
  2003年8月26日至2003年9月26日(包括周六、周日)。
  部分代销机构周六、周日不受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咨询。
  7、募集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系列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自2003年8月26日起,本系列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至2003年9月26日止,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三只成分基金净认购金额都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都超过100人,下同),本系列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系列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系列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8、基金认购费率
  基金的认购费用可在投资者认购基金单位时收取,也可在投资者赎回基金单位时收取。在认购时收取的认购费用称为前端认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认购费用称为后端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用于本系列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1)前端认购费用
  融通债券基金的前端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0.9%;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前端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2%;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前端认购费率为认购金额的1.3%。
  (2)后端认购费用
  融通债券基金的后端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2%;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后端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5%;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后端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1.6%。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认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9、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其中,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单位面值
  (2)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 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认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认购款项在本系列基金成立前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申请日后第二日起开始计息,无效认购款项不计息。
  例一:某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认购融通债券基金5,000元,若认购利息为3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0.9%=45元
  净认购金额=5000-45=4955元
  认购份数=(4955+3)/1.00=4958份
  即投资者认购缴纳5,000元,获得4,958份融通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认购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5,000元,若认购利息为3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1.2%=60元
  净认购金额=5000-60=4940元
  认购份数=(4940+3)/1.00=4943份
  即投资者缴纳认购款5,000元,获得4,943份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的基金份额。
  例三:某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认购费用,认购融通蓝筹成长基金5,000元,若认购利息为3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1.3%=65元
  净认购金额=5000-65=4935元
  认购份数=(4935+3)/1.00=4938份
  即投资者缴纳认购款5,000元,获得4,938份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基金份额。
  例四:某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认购费用,认购融通债券基金(或者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或者融通蓝筹成长基金)5,000元,若认购利息为3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数=(5000+3)/1.00=5003份
  即投资者缴纳认购款5,000元,获得5003份融通债券基金(或者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或者融通蓝筹成长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发行,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期发售。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4、发行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各成分基金,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当地代销机构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个人投资者在T+2日(T日为申请日,下同)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手段查询或打印确认情况。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要登记的名称。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个人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二)中国工商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
  (1)开户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地点:工行指定的代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
  (3)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2)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基金发行日9: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个人投资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工行指定的代销“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有关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在申/认购“融通通利系列基金”前已开有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工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人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人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元;
  5、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
  7、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已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如“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等)的客户再次在工行申/认购“融通通利系列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
   (三)中国建设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8月26日至8月31日 的9:30-15:00,9月1日到发行结束日的9:30-17:00(周六、日不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龙卡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融通基金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2)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以及当地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网点开立融通基金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办理认购前,请保证在中国建设银行证券卡或19位储蓄卡中有足够的资金;
  (3)有关详细的操作程序,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四)交通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持有融通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深圳发展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具备条件
  必须为我国境内合法投资人,凭发展借记卡、本人境内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3、办理认购具备条件
   凡已在深圳发展银行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均可办理。
   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交易申请表到任一网点办理;
  (2)持发展借记卡;
  (3)个人投资者应柜员要求输入交易密码。客户核对《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打印项,领取第二联交易申请表回单,完成交易申请过程。
  (六)中国民生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提供资料
  (1)民生借记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帐户申请表(个人)》
  3、个人投资者认购提供资料
  (1)民生借记卡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相应申请表
  (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1:30及 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 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国泰君安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 提交认购申请。
  (八)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和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帐户,需要客户本人携带资金帐户卡、个人有效证件到营业部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办理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办妥基金帐户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委托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资金帐户卡,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通过柜台交易、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个人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流程、所需资料、注意事项等
  个人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十一)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基金发行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2)本人资金帐户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十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兴业证券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十三)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已在国信证券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国信证券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国信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国信证券资金帐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国信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国信证券资金帐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四)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资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长江证券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帐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长江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长江证券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长江证券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五)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联合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联合证券资金账户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
  (2)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联合证券资金帐户卡;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联合证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机构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网点办理。机构投资者在T+2日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手段查询或打印确认情况。
  (一)本公司直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要登记的名称。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印鉴卡一式三份;
  6)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 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 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4:3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机构投资者无效认购的资金将于基金成立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账户。
  (二)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
  1、开户
  (1)开户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2)开户地点:工行指定的代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
  (3)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
  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基金发行日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机构投资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工行指定的代销“融通通利系列基金”的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在申/认购“融通通利系列基金”前已开有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机构投资人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人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元;
  (4)机构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如“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型基金”、“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等)的客户再次在工行申/认购“融通通利系列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三)中国建设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8月26日至8月31日 的9:30-15:00,9月1日到发行结束日的9:30-17:00(周六、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融通基金账户: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2)证券业务授权书;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4)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融通基金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投资者操作指南》为准。
  (四)交通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持有融通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深圳发展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具备条件
  对公结算资金账户、对公开户相关资料、对公结算资金账户开户网点。目前深发展行以柜台方式办理,今后将推出网站交易和电话银行交易。
  机构投资者提供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深发展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
  (4)预留印鉴卡。
  (5)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有效证件按实名制要求)
   3、办理认购具备条件
   凡已在深发展行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均可办理。
   办理程序:
  (1)机构投资者领取并填写交易申请表到结算账户交易网点办理。
  (2)机构投资者提供深发展行开立的用于资金清算的银行账号、预留印鉴卡、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客户核对《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打印项,领取第二联交易申请表回单,完成交易申请过程。
  (六)中国民生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8: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开户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帐户申请表(机构)》(盖立预留印鉴及公章)
  3、机构投资者认购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相应申请表
  (5)开具转帐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 提交认购申请。
  (八)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我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手续和基金帐户开户手续。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4)填写资金帐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5)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
  (2)如客户已经在我营业部开立了资金帐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3)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营业部资金帐户卡(交易磁卡)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帐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申请基金帐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帐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几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营业部资金帐户卡: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互联网、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帐户卡: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和基金帐户开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主准。
  (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流程、所需资料、注意事项等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海通证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一)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基金发行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申银万国的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帐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帐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5)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帐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6)申银万国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申银万国证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十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十三)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日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信证券申请开立机构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在国信证券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预留印鉴
  6)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信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信证券资金帐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信证券资金帐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十四)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长江证券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长江证券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长江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长江证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长江证券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十五)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联合证券的营业部开立联合证券资金账户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客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在联合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资金账户卡。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联合证券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各基金的金额起点均为1000元人民币。
  五、清算与交割
  1、本系列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系列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剩余部分属于设立后的基金资产。
  2、本系列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对投资者发行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本系列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若本系列基金不成立时,本系列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发行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总经理:冯立新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82950511
  传真:0755-82950679
  联系人:邹曦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电话:010-66107333
  联系人:席倩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总经理:冯立新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82950511
  传真:0755-82950679
  联系人:邹曦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联系人:田耕
  2、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联系电话:010-67597114
  3、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4、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兆民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2080409,95501
  联系电话:0755-82080714
  5、中国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经叔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65229422
  联系电话:010-65226699--2055
  联系人:吴杰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96258、800-820-6888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7、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800-820-0108;(010)6518675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区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7555888-875、895
  联系人:肖中梅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热线:021-962503
  联系电话:021-53830794
  传真:021-53831026
  联系人:高莉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0591-7541476
  联系电话:0591-7541476
  联系人:潘峰
  1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客户服务热线:027-65799883
  联系电话:021-63291352
  联系人:任蕙
  13、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胡关金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800-810-8868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0570
  1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15、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联系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广东福建地区开通)
  传真:0755-83283497
  联系人:张秋冰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系列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8楼
  法定代表人:孟立坤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电话:0755-82950511
  传真:0755-82950679
  联系人:邹曦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康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傅洋
  联系人:娄爱东 王琪
  经办律师:娄爱东 杜玉兰
  联系电话:(010)85262828
  传真:(010)85262826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邮编: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Kent 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 陈玲
  附:本系列基金各直销及代销城市联系方式名录
  本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分别设立三个直销中心: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民田路10号中海大厦6楼
  邮政编码:518026
  电话:0755 — 82950504
  传真:0755 — 83580637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投资广场A座2105
  邮政编码: 100032
  电话:010 — 66211528
  传真:010 — 66212001
  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228弄金轩公寓1号楼1604室
  邮政编码:200032
  电话:021 — 64683435
  传真:021 — 64683435
  中国工商银行在其全国的工行网点代销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详情请咨询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或向各城市的工行网点查询。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10000多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详情请咨询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或向各城市的建行网点查询。
  交通银行在以下91个城市的分支机构指定网点机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常州、武进、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无锡、江阴、宜兴、扬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宁波、慈溪、奉化、余姚、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南京、镇江、丹阳、徐州、合肥、芜湖、南昌、沈阳、鞍山、长春、哈尔滨、阿城、大庆、大连、辽阳、烟台、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攀枝花、遵义、贵阳、昆明、玉溪、武汉、郑州、长沙、岳阳、宜昌、广州、顺德、南海、福州、福清、南宁、厦门、西安、兰州、洛阳、北京、石家庄、鹿泉、唐山、包头、青岛、太原、晋城、威海、济南、潍坊、淄博、泰安、济宁、海口、琼山、三亚、天津、深圳、乌鲁木齐、南通、温州、嘉兴、海宁、延边。详情请咨询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向各交行网点查询。
  深圳发展银行在下列城市的深发展行网点代销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广州、海口、珠海、佛山、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北京、大连、重庆、南京、天津、济南、青岛、成都。详情请咨询深圳发展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2080409,95501,或向各网点查询。
  中国民生银行在下列城市的深发展行网点代销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大连、南京、杭州、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汕头。详情请咨询中国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8,或向各网点查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8 个省、市、自治区98 个主要城市的160 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 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详情请咨询国泰君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96258、800-820-6888,或向各营业部查询。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省、市,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详情请咨询华夏证券开放式基金业务咨询电话:010-65186758、800-820-010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129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等。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7555888-875、89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城市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客服热线:021-96250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详情请向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顺德、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和客户服务热线:0591-7541476。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代销业务:深圳、北京、杭州、上海、广州、佛山、成都、绵阳、西安、武汉、义乌、大连、天津、烟台、哈尔滨、南京、福州。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5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重庆、成都、西安、南京、荆门、仙桃。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咨询电话:(021)6329135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在以下20个城市的分支机构30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北京、青岛、广州、南京、福州、长沙、重庆、成都、郑州、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厦门、齐齐哈尔。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大鹏证券咨询电话:0755-83520352、4008888999,大鹏证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520352,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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