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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收债券(1606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43447
基金代码 160612
公告日期 2024-05-10
编号 4
标题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08日
送出日期:2024年05月1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鹏华丰收债券基金代码160612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05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若有)
-
基金类型 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祝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3年06月1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6年07月01日
其他(若有)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
解决方案。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要投资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同时兼
顾部分被市场低估的权益类品种,力求使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
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和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权证(仅限于通过投资可分离转债而获得的权证)等权益类品种,
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
20%;本基金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现金和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1、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基金投资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
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
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
(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

备注
申购费
M <50万0.8%
50万 ≤ M < 250万0.5%
250万 ≤ M < 500万0.3%
500万≤ M 每笔1000元
N <7天1.5%
7天 ≤ N < 30天0.75%
赎回费
30天 ≤ N < 1年0.1%
1年 ≤ N < 2年0.05%
2年≤ N 0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6%
托管费0.2%
销售服务费0
其他费用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主要投资债券类资产,同时积极参与新股申购,
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也可能面临新股发行放缓甚至停
滞,或者新股申购收益率下降甚至出现亏损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将深入研判新股发行的有关政策,
严格控制新股投资的参与程度。本基金禁止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所持有的权证全部来自认购可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此类权证,我们将在权证上市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也可能由于股票部分投资使组合波动性加
大,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情况。为控制这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动量理论(Momentum),设定合
理的买入卖出线,同时严格控制组合股票投资部分仓位。
2、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
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
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
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
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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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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