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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量化对冲混合D(02138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34204
基金代码 021381
公告日期 2014-08-11
编号 1
标题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7月23日《关于核准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37号)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将自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
4、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卡、天天盈账户、支付宝的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6、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5000万份,其中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的投资人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本基金不设募集份额上限。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和指定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本基金的认购金额:通过直销e网金和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人,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0、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T日的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自T+2日起,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交易确认情况。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4、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6、本基金为特殊类型的混合型基金,主要采用追求绝对收益的市场中性策略,与股票市场表现的相关性较低。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另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中性策略产品的风格风险、投资策略有效性风险、量化模型及金融数据的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因投资股指期货面临的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盯市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到期日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续持有的风险等特有的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宝兴业量化对冲混合A ,基金代码:00075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简称:华宝兴业量化对冲混合C ,基金代码:000754)
2、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6、基金不设募集份额上限。
7、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 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www.fsfund.com,直销e网金网址:ec.fsfund.com 。
(2)代销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代销证券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募集。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的投资人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0、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
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0.60%
1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C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为零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认购份额的计算
当投资人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且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投资人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且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 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投资人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费,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46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6%)=994.04 元
认购费用=1,000.00-994.04=5.96 元
认购份额=(994.04+0.46)/1.00=994.5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94.50 份A 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10.00份C类基金份额
(3)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募集。
2、本公司直销柜台接受认购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万元)的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100元人民币。
3、投资人通过直销e网金和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
4、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人,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人,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户卡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9:30至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投资人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人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资人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通过直销e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 截止,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具体流程为:选择银行卡(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卡、天天盈账户、支付宝)=〉银行身份验证,绑定银行卡 =〉签服务协议 =〉输入个人信息 =〉开户申请提交完成;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登陆“e网金”(开户当天可凭开户证件登录)=〉进入基金认购 =〉选择认购基金名称 =〉选择银行卡、输入认购金额 =〉银行卡支付=〉返回商户(华宝兴业基金)=〉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择。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14 年9月12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中登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以本基金募集成功后中登公司确认的信息为准。
(四)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4年8月18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人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人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5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的投资人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 年);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韩东霞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www.fsfund.com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e网金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8811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1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1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或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1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址: http://www.pingan.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1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至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19)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2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基金代销业务联系人:罗春蓉 、肖婷??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2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背北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2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邮政编码:200122
注册资本:16.9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862168761616-8507
传真:862168767981
(2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2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电话:021-208358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3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 陈操
电话: 0755-88394666
传真: 0755-883946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
(3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3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 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3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四)登记机构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六)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振波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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