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ETF发起联接A(021097)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788395 | ||||||||
基金代码 | 021097 | ||||||||
公告日期 | 2024-04-1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 ETF 发起联接 基金主代码 02109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 ETF 发起联 接 A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业 ETF 发起联 接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21097 021098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289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4 年 4 月 1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4 年 4 月 1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066 份额类别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 业 ETF 发起 联 接 A 南方中证创新药产 业 ETF 发起联接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612,234.18 388,840.47 12,001,074.6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3,345.58 80.63 3,426.21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1,612,234.18 388,840.47 12,001,074.65 利息结转的份额 3,345.58 80.63 3,426.21 合计 11,615,579.76 388,921.10 12,004,500.86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10,003,111.42 0.00 10,003,111.4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6.12% 0.00% 83.3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11.00 11.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0.00% 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4 年 4 月 16 日 注: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2、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 金资产中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 额 占 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10,003,111.42 83.33% 10,000,000.00 83.3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少于 3 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3,111.42 83.33% 10,000,000.00 83.3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少于 3 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成立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