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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纯债债券D(02122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87388
基金代码 021220
公告日期 2014-04-12
编号 1
标题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0月17日证监许可[2013] 1314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将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5月13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和赎回费,不收取认(申)购费的,称为 B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11、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按单次认购金额分别计算。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每笔认购金额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可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含认购费)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2、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3、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其他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5、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6、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兴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1)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20、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债仅投资二级市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等,此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风险,即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目 录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1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5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6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4
五、清算与交割 21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22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纯债债券)。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402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000403。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
在募集期内增加的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5月13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1、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募集失败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应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具体费用安排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 M < 100万 0.60% 0%
100万 ≤ M < 300万 0.40%
300万 ≤ M < 500万 0.20%
M ≥ 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养老金特定认购费率 M < 100万 0.24% 0%
100万 ≤ M < 300万 0.12%
300万 ≤ M < 500万 0.04%
M ≥ 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4、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6%)=9,940.36元
认购费用=10,000-9,940.36=59.64元
认购份额=(9,940.36+5)/1.00=9,945.36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份基金份额。
(2)B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资金。
(3)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确认的认购不允许撤消。
(4)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帐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含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6)投资者在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可在T+2 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指定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二)通过直销机构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中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籍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及复印件;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4)填妥的《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5)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注意事项:针对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的投资者,应同时提供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针对持外籍护照的投资者,应同时提供其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7: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如果投资者申请时选择延期,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在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受理日期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本金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中的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加本公司关于网上交易和汇款交易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5:00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汇款交易在提交认购申请后,投资者需通过转账汇款的方式缴款。本公司汇款交易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80719027307486
大额支付协议号:102100008075
(四)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每个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办理申请预录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 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③ 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④ 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 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③ 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该行基金销售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业务申请书》。
4、有关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点增加交易账号;
(2)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5)个人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五)通过兴业银行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具体时间按照各个网点规定执行。
2、个人投资者业务流程
(1)开立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请事先办妥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资金。
(2)开立基金账户
填写兴业银行《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开户申请经系统成功受理后,兴业银行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 交经办人签字,并将第二联交投资人。
(3)各交易渠道(网点柜面、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委托
①网点柜面
投资人持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投资人需签名确认。
②网上银行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填写《兴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服务申请表》并签署《兴业银行网上个人银行服务协议》,为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开通网上银行基金交易服务。
交易成功后,即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兴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
投资人登录兴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对开放式基金进行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业务委托。委托成功后,可以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请柜员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③电话银行
兴业银行已经开通95561客户服务热线基金业务功能,个人投资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开立基金账户的兴业卡或活期存,到兴业银行营业网点,填写《兴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1)个人服务申请表》,并签订《兴业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61)协议书》,开通客服热线的基金买卖功能。交易开通成功后,即可拨打兴业银行95561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本基金买卖。投资人拨打95561客户服务热线,对本基金进行认购、申购、赎回、撤单等业务委托。委托成功后,可以到兴业银行网点请柜员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并签名确认。
④成交确认
在申请委托两天后,投资人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网上银行客户可以登录网上银行查询交易的确认情况,也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电话银行客户可以拨打95561客户服务热线查询交易的确认情况,也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⑤查询
可以凭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网点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网上银行客户可以在网上个人银行上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电话银行客户可以拨打95561客户服务热线上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等。
3、未尽事宜或者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兴业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兆0
购申请。 (六)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银行各网点的柜台公告为准。
(七)通过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 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④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在本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402;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000403。
(八)通过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上述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九)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机构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机构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以及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2日起在直销中心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认购应开通机构网上交易功能,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服务协议》。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后可直接登录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提交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在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的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5: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及电子自助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如果投资者申请时选择延期,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在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受理日期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每个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由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投资人单位公章)。
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布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有关注意事项
(1)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只需在销售点增加交易账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6)已经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认/申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具体事宜以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发售公告为准)。
(四)通过兴业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具体时间按照各个网点规定执行。
2、机构投资者业务流程
(1)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请事先在兴业银行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经办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同时提交:
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码证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预留印鉴卡。
开户申请经系统成功受理后,该行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并将第二联交投资人。
(3)业务委托
机构投资者到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的《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确认。
(4)成交确认
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委托两天后,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5)查询
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到网点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热线服务电话:95561。
3、未尽事宜或者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兴业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五)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银行各网点的柜台公告为准。
(六)通过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00402;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000403。
(七)通过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以上述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八)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1988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52亿元
托管部门联系人:李峰
电话:021-52629999-212050
传真:021-62159217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王秋雅
电话:010-66583138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侯燕鹏
传真:010-66594431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http://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190.52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刘玲
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北京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传真: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http://www.zxwt.com.cn
(1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811958
传真: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5548
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1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黄维琳、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http://www.sywg.com/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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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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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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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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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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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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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824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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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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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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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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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传真:0431-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0431-85096709
网址:http://www.nesc.cn
(2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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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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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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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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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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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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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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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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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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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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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卢金文
电话:0592-5161816
传真:0592-5161102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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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联系人:黄恒
联系电话:010-58568235
联系传真:010-58568062
公司网址: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31)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联系电话:021-36535002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汪尚斌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户咨询电话:40088-11177
(3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金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http://www.txsec.com
(3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3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萍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3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客服电话:4008-88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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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myfund.com
(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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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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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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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fund123.cn/
(4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联系电话:021-58870011-6705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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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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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魏可妤
联系电话:021-3850963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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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客服电话:400-920-0022
传真:010-8565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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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4楼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传真:0571-56899710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4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盛大
联系人:徐雪吟
联系电话: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话:400-005-6355
传真:021-505835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4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联系电话:010- 65215266
客服电话:010-85572999
传真:010-65185678 ??
网址: http://www.harvestwm.cn/
(46)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高晓芳
联系电话:??010-59393920-811
客服电话:4008080069
传真:??010-59393074
网址: www.wy-fund.com
(4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4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4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企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 邓洁
联系电话: 010-58325388-1105
客服电话:4008507771
传真: 010-58325282
网址: t.jrj.com
(50)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联系电话: 010-85892781
客服电话: 400-609-95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51)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28号新金桥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 周盛
联系人: 金昌明
联系电话:021-61766938
客服电话:021-61766900 (暂用)
传真:021-6176690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348
联系人:朱辉毅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 话:(021)51150298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民,王珊珊
联系电话:(010)58152145
传真:(010)58114645
联系人:王珊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二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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