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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养老2030三年持有混合(FOF)A(00676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80043
基金代码 006763
公告日期 2024-04-02
编号 4
标题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调整基金投资范围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进一步丰富FOF基金的底层资产,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好满足广大居民的资产配置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就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4月3日起生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明细
  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下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下述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下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修订对基金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序号
1
2
3
基金主代码
006763
008169
018585
基金全称
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汇添富积极投资核心优势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
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律文件主要修改内容
  (一)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1、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第一段的修改:
基金合同名称 原表述 修订后
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
汇添富积极投资核心优势三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
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
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
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
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
资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公募REITs)、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
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
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
资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公募REITs)、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

  2、将《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3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本基金转型为‘汇添富颐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后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的第一段进行修改:
  原表述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
  现修订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公募REITs、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
  3、将《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本基金转型为‘汇添富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后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的第一段进行修改:
  原表述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
  现修订为:“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公募REITs、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
  (二)将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三、投资策略”的基金投资策略里新增“公募REITs投资策略”,即:
  “基于基金管理人对公募REITs基金运行规律的把握,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流动性、估值等因素,从产品结构、底层资产、收益测算等三类指标来精选公募REITs基金进行组合管理,在严格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组合创造稳健收益。”
  (三)在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中的“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中新增“公募REITs投资风险”,即: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将面临投资公募REITs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基础设施基金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4)公募REITs作为上市基金存在的风险
  (a)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募REITs上市期间可能由于信息披露等原因导致基金停牌,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基金。同时,基础设施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本基金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b)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
  公募REITs的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受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同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存在折溢价的风险。
  5)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的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三、其他与上述变更事项相关及因上述基金实际运作需要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
  四、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对各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4月3日起生效。
  2、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上述基金修订后的信息披露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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