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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深圳安居REIT(1805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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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767896 | ||||||||
基金代码 | 180501 | ||||||||
公告日期 | 2024-03-30 | ||||||||
编号 | 1 | ||||||||
标题 |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公募REITs简称 公募REITs代码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基 金 的 相关指标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公募REITs份额净值(单位: 元) 基准日公募REITs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元) 本次分红比例 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 红土创新深圳安居REIT 180501 2022年8月22日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存续期业务办理》、《红土创新深圳人 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2023年12月31日 2.4684 24,146,609.34 99.97% 24,140,000.00 0.4828 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注: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基础设施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4,140,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7%。截止基准日公募REITs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分红再投资相关事项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说明 2024年4月3日 2024年4月8日(场内) 2024年4月10日(场内)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不支持红利再投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024年4月3日(场外) 2024年4月9日(场外) 注:上表内2024年4月10日为场内现金红利发放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4月9日。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4月1日至 2024年4月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可供分配金额是在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相关调整项包括折旧与摊销、利息支出、所得税费用、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使用以前期间预留的运营费用、预留资本性支出、不可预见费用及未来合理期间内的运营费用等。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基金自2023年7月1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金额为24,146,609.34元,本次分配金额为24,140,000.00元,分配比例为99.97%。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或拨打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333(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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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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