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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C(02113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50416
基金代码 021139
公告日期 2024-03-29
编号 1
标题 关于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关于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并相应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对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对《基金合同》、《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本次修订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并自2024年3月29日起开放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7492,C类基金份额代码021139。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1.50%
N≥7日不收取赎回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电话:(021)60232799
  传真:(021)60232779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联系人:敖玲
  网址:http://www.boscam.com.cn
  (2)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①上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https://trade.boscam.com.cn/etrading/
  ②上银基金微信服务号
  微信号:“上银基金”或“shangyinjijin”
  客服电话:(021)60231999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无代销机构。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本公司网站公示为准。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披露。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相关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就上述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四、重要提示
  1、本次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1、《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基金合同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第二部分释义无
52、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
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3、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
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4、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基金
的基本情况
八、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取消某基金份额
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
调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为在投资人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 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
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
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
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日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开通相互转换业务。如后续开通此项业
务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调整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
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变更收费方式、对基金份额
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4 位,小数点后第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
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
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2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
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
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
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
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
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
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
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
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第六部分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 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汪明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
厦9楼
法定代表人: 武俊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注册资本:伍拾壹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
叁拾贰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 宋剑斌
注册资本:59.3028亿元人民币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
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第七部分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A 类
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不同, 基金
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分配的数
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第八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若有);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
服务费率;
第八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一、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以下情况可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
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四部分基
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 元,小数点后
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
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 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第十四部分基
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
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十四部分基
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两日
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两日内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基
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基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无上
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 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
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基
金的收益与分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
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
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基
金的收益与分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
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部分基
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第十八部分基
金的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
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电子确认。
注: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将与正文保持一致。
2、《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托管协议章节修改前修改后
一、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汪明
(一)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 号陆家嘴基金
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武俊
一、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注册资本: 伍拾壹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
叁拾贰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 宋剑斌
注册资本:59.3028亿元人民币
三、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管理人
的业务监督和
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
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
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
不实或没有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业绩表
现数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 则基金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有权在发现
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
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认、基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
核擅自将不实或没有经过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业绩表现数
据印制在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有权在发现后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
的业务核查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
同》和本协议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
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
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户,是否及时、准确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 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清算交收, 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协议规
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的情况进行核
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
财产、开立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及债券托管账
户,是否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否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
交收,是否按照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进行相关信息
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
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总份额后的价
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
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以约定方式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一)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的价值。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定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
《基金合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以约定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
布。
八、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计
核算
(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本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于两日内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估值
导致本基金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 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于两日内
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基金收益分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
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 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
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
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
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
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十一、基金费用无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
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
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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