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中泰福瑞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发起(FOF)(01973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35759
基金代码 019733
公告日期 2024-03-27
编号 1
标题 中泰福瑞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中泰福瑞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中泰福瑞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发起(FOF)
019733
契约型开放式
2024年03月26日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泰福瑞稳
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中泰福瑞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有效认购份额
利息结转的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证监许可[2023]2188号
自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3月22日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3月26日
383
52,823,321.52
19,181.40
52,823,321.52
19,181.40
52,842,502.92
15,002,778.13
28.39%
2024年03月15日通过直销柜台认购1000.10万元,适用的认购费率为每笔1,000
元;2024年03月22日通过直销柜台认购500.00万元,适用的认购费率为每笔
1,000元。
211,213.55
0.40%

2024年03月26日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5,002,778.13
-
-
-
-
15,002,778.13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28.39%
-
-
-
-
28.39%
发起份额总数
10,003,555.91
-
-
-
-
10,003,555.91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
18.93%
-
-
-
-
18.93%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三年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三年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tzqzg.com)或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业务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