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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宜久来福3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C(01333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33794
基金代码 013338
公告日期 2024-03-26
编号 1
标题 关于创金合信宜久来福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27日起,将创金合信宜久来福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整为0.40%,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整为0.10%,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简况。根据上述事项,本公司相应修订《创金合信宜久来福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创金合信宜久来福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4年3月27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整为0.40%,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整为0.10%。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七部分 基金
合同当事人及权
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设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609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第十五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
费率计提, 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投资于本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
费率计提, 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投资于本基金托
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
费率计提, 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投资于本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
费率计提, 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投资于本基金托
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
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摘要对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三、修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一、 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
A栋201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
行大厦15楼
邮政编码:518046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8052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65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609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四、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创金合信宜久来福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创金合信宜久来福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重要提示
  此次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等事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将自2024年3月27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jhx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基金信息类型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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