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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中债0-3年政金债指数A(02094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22703
基金代码 020943
公告日期 2024-03-11
编号 3
标题 鹏扬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鹏扬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鹏扬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3月8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鹏扬中债0-3年政金债指数基金代码020943
下属基金简称鹏扬中债0-3年政金债指数A下属基金代码020943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不适用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开放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的日期基金经理焦翠
证券从业日期2013-07-01
其他1、《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
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
出等情形,若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阅读本公司《鹏扬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投资目标
化。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
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央行票
据、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投资范围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鹏扬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
待偿期0年-3年(包含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
述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其他债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
有代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以及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构造与标
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主要投资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实现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
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
收费方式/费率备注费用类型
限(N)
M<1,000,000 0.30%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10%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非养老金客户
认购费用
M<1,000,000 0.03%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1%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养老金客户
M<1,000,000 0.40%非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20%非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04%养老金客户
1,000,000≤M<5,000,000 0.02%养老金客户
M≥5,000,000 1,000元/笔养老金客户
鹏扬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N<7天1.50%-
赎回费
N≥7天0.00%-
注:养老金客户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
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
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保障管理产品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养老金客户。如将来出现经可以投资基金
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等经过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
理人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15%
托管费0.05%
销售服务费-
其他费用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
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
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标的指数回报与相应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
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标的指数变更、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具
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
数的2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法律法规及监管机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流
动性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如果投资,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
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相关行情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期货
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
重大损失。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同时,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券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
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
形,若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
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清盘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
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
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鹏扬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具体内容详见《基金合同》。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968-66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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