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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鑫选安悦3个月持有期债券(FOF)C(01972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22217
基金代码 019726
公告日期 2024-03-09
编号 6
标题 鑫元鑫选安悦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信息全文 鑫元鑫选安悦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3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鑫选安悦3个月持有期债券(FOF) 基金代码 019725
下属基金简称 鑫元鑫选安悦3个月持有期债券(F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9726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锁定持有期
基金经理 徐欢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商品基金)、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但可投资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债券指数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合计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跟踪宏观经济数据(GDP增长率、PPI、CPI、工业增加值、进出口贸易数据等)、宏观政策导向、市场趋势和资金流向等多方面因素,评估固定收益类资产、商品类资产及现金类资产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投资价值,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下行风险前提下,制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认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3个月的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
提出赎回申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25%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一是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收益
率曲线风险、购买力风险、证券发行公司的经营风险、再投资风险、信用风险等;二是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三是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等。
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债券指数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
合计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应当保持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因此,债券市场、商品市场以及海外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现,投资者购
买本基金可能会出现本金亏损的风险。
2、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
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
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锁定持
有期到期前存在无法赎回的风险。
3、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
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风
险。
4、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
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
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基金合同应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销
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开放式基金高,从而可能对本基金的收益水平造成
影响。
5、本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为其他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或持有的基金份额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的,本基金可能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或延缓赎回业务。
6、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基金时,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当要卖出基金的时候,可能会面临在一定的价
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的风险;对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
与投资后将在一定的期限内无法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
险。
另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本基金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影响本基金的资金安排。
7、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
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
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
能解决的,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
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yamc.com][客服电话:021-68619600或400-606-6188(免长途话
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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