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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鑫盈货币(00043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1429
基金代码 000439
公告日期 2015-06-06
编号 1
标题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方式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10日起对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日支付,对于目前暂不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按月支付的方式。经协商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对原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收益与分配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原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的修订
将原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的“四、估值程序”第1条修订为: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舍去。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对原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修订
(一)将原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二、收益分配原则”第3条修订为: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完为止);”
(二)将原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二、收益分配原则”第5条修订为: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三)将原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修订为: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三、对原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的修订
将原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第五条“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第(四)款“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公告”第1条中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修订为:
“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
7日年化收益率(%)= ”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对《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上述修订自 2015 年6月1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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