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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养老2055五年持有混合(FOF)A(01831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13042
基金代码 018314
公告日期 2024-02-23
编号 1
标题 易方达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易方达养老2055五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83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1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易方达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2月2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2月2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养老2055五年持有混合(FOF)A 易方达养老2055五年持有混合(FOF)Y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314 02079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1)易方达养老目标日期205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2月26日起增设Y类基金份额,同时本基金
原份额(基金代码:018314)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增设Y类基金份额后,本基
金包括A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通过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申购的一类份
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
称为Y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2月26日起开放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基金法律文件
及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
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
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
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2)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目标日期(即2055年12月31日)之前
(含该日),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五年(一年按365天计算,下同)最短
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
确认。即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当持有时间小于五年,无法确认赎回;当持有时间
大于等于五年,可以确认赎回。最短持有期的最后一日为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对
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不含该日)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确认。对于Y类基金份额,在满足《个人养老
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
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3)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Y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定
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
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
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或定期定额投
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目标日期(即2055年12月31日)之后(不含该日),本基金将转型
为“易方达安诚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并不再设定最短持有期。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对于在目标日
期之前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自基金转型当日开始即可以在开放日赎回基金份
额。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A类或Y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
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A类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
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
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
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
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规定,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前
述申购限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以及依法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实施差别的
优惠申购费率。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
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
实施差别优惠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范围。
上述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见下表:
申购确认金额M(元)(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12%
100万≤M<500万 0.08%
M≥500万 1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实施差别优惠申购费率的投资群体,并在更新招
募说明书中列示。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确认金额M(元)(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1.20%
1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元/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2)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各销售机构可针对Y类
基金份额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或者免收申购费。
申购确认金额M(元)(含申购费) 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1.20%
1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元/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Y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目标日期之后(不含该日),本基金将转型为“易方达安诚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目标日期之后的申购费率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开展有
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
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
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
开通)。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
售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不设金额级差。
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
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
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
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规定,针对Y类基金份额豁免前述金额限制,具体请参
见相关公告。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3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
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4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
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
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定期定额投资
的费率优惠、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销售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本公司网上直销
系统销售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5.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
投资者留意。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暂无非直销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
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注: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非直销销售机构,需要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基金行
业平台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等平台最新发布的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
机构名录内。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T+3工作日内(T日为开放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三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A类份额、Y类份额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
当天作为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
在T+3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4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
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的确认
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
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
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
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
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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