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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鑫享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01732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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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703180 | ||||||||
基金代码 | 017325 | ||||||||
公告日期 | 2024-02-05 | ||||||||
编号 | 1 | ||||||||
标题 | 农银汇理鑫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农银汇理鑫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农银鑫享稳健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73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2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农银汇理鑫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合同》和《农银汇理鑫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赎回起始日 2024年2月19日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等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该业务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3.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的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官网上公示。 5.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T+2日内(T日为开放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第二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网站(www.abc-ca.com)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6895599)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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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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