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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C类(00137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0110
基金代码 001375
公告日期 2011-07-14
编号 1
标题 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23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自2011年7月18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下统称“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6、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合同及其它方面的障碍。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实行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1.0%。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9、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0、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本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www.jykbc.com)上发布。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或021-6160189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发售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6、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适合注重本金安全的低风险投资者和部分参与股票市场的稳健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投资组合保险机制的风险等。本基金作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但因特殊的组合保险策略在资产配置中将会有最多4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随股票市场的变化而上下波动。
未持有到期、保本周期内申购、保本周期内转换入的投资者,在赎回时不能获得保本保证,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详见《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中的“保本与保证”部分)。投资者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引入保本保障机制以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本基金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额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620007,基金简称:金元比联保本混合)
(二)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售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定义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七)直销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邮编:200120
联系人:孙筱君
(八)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农业银行在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均接受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登录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浦发银行在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南昌、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合肥、兰州、石家庄、福州、贵阳、厦门等35个分行的652家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浦发银行咨询电话:955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浦发银行的网站:www.spdb.com.cn。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分行的近300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宁波、南京、温州、重庆、昆明、大连、济南、成都、青岛、珠海、佛山、海口、武汉、无锡。
投资者可以拨打深圳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01或至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民生银行以下30家分行的500多个营业网点为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长春、南昌、合肥和南宁。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可拨打民生银行客服电话:955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民生银行网站:www.cmbc.com.cn。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华夏银行在以下31个城市的400多个指定网点接受办理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对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温州、重庆、成都、聊城、乌鲁木齐、天津、福州、呼和浩特、沈阳、大连、济南、烟台、青岛、昆明、玉溪、武汉、太原、石家庄、西安等。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77,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华夏银行网址:www.hxb.com.cn。
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金元证券在以下20个主要城市的24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东莞。
投资者可以拨打咨询电话4008-888-228,或拨打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金元证券的网站:www.jyzq.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8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国泰君安证券的网站:www.gtja.com。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2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建投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或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建投网站:www.csc108.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的31个主要城市的8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郑州、温州、南昌。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招商证券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咨询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招商证券的网站:www.newone.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广发证券在以下70个城市的19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东营、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沈阳、吉林、辽阳、锦州、葫芦岛、廊坊、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绍兴、温州、宁波、无锡、南京、南通、苏州、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泉州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咨询电话:9557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广发证券的网站:www.gf.com.cn。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城市的5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广东、广州、海门、南京、启东、如皋、上海、深圳、石家庄、苏州、太原、天津、武汉、西安、徐州、中山、合肥、惠州、沈阳、唐山、襄樊、无锡、镇江、番禺、芜湖。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58,或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中信建投网站:http://www.cs.eciti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以下70个城市的219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贵阳、漳州、上虞、衢州、潍坊。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海通证券在全国67个主要城市的188家营业部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包括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等。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在上海、南京、镇江、扬中、常州、金坛、无锡、江阴、苏州、常熟、昆山、太仓、张家港、吴江、扬州、高邮、泰州、姜堰、靖江、淮安、南通、海门、启东、盐城、大丰、东台、徐州、连云港、宿迁、济南、烟台、沈阳、大连、北京、天津、杭州、绍兴、宁波、温州、舟山、包头、长春、合肥、青岛、西安、太原、兰州、郑州、哈尔滨、牡丹江、绥化、石家庄、银川、营口、盘锦等17个省、3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55个城市的129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
1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华泰联合全国33个城市的72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所有投资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成都、德阳、重庆、当阳、恩施、汉川、黄冈、荆州、麻城、十堰、石首、武汉、武穴、孝感、宜都、应城、枝江、安陆、恩施、长沙、岳阳、南昌、广州、中山、深圳、南宁、梧州、贵阳、昆明、福州、泉州、厦门、海口。
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联合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1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华泰联合证券网站:www.lhzq.com。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9个城市1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郑州、石家庄、呼和浩特、贵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申银万国证券网站:www.sywg.com.cn。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兴业证券公司在以下30个城市55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青岛、武汉、成都、重庆、广州、长沙、合肥、南昌、南宁、石家庄、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宁德、莆田、昆明、太原、郑州。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国元证券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重庆、中山、杭州、无锡、合肥、青岛、沈阳、大连、安庆、芜湖、蚌埠、马鞍山、巢湖、滁州、阜阳、淮北、淮南、六安、宿州、铜陵、宣城、黄山等27个主要城市的76家营业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国元证券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元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7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国元证券的网站:www.gyzq.com.cn。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51个城市10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余姚、绍兴、郑州、苏州、南昌、海门、江门、泉州、慈溪、珠海。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0、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广发华福证券在以下27个城市的4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福州、宁德、福鼎、福安、连江、长乐、福清、平潭、莆田、仙游、泉州、石狮、晋江、安溪、惠安、南安、厦门、漳州、龙海、龙岩、上杭、漳平、永安、三明、南平、田安。业务办理的具体事宜请遵从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元证券咨询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广发华福证券的网站:www.gfhfzq.com.cn。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在以下32个主要城市的6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海口、南京、常州、深圳、广州、湛江、茂名、蚌埠、沈阳、大连、盘锦、辽阳、本溪、丹东、阜新、葫芦岛、朝阳、营口、佛山、铁岭、锦州、太原、福州、郑州、青岛、义乌、石家庄
(如有变化请以信达证券公告为准)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信达证券咨询电话:400-800-88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信达证券的网站:www.cindasc.com。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长江证券在以下60个城市90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保定、太原、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泰州、无锡、杭州、慈溪、台州、合肥、南昌、福州、厦门、泉州、济南、青岛、郑州、新乡、武汉、襄樊、谷城、鄂州、孝感、黄冈、黄石、咸宁、荆州、公安、松滋、宜昌、宜都、恩施、十堰、丹江口、随州、荆门、钟祥、京山、仙桃、天门、长沙、广州、江门、佛山、惠州、东莞、深圳、南宁、重庆、成都、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
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也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或访问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认购期间,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基金热线:010-66045678,或访问天相投顾的网址:http://www.txsec.com,http://jijin.tx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11年7月18日起至2011年8月5日止。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若本基金具备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十)募集规模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在募集期内募集规模接近或达到募集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若终止认购时,募集期内募集规模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则对于最后一天提交的认购申请将根据“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确认。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1、认购期内认购申请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情形:若认购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认购期内认购申请高于20亿元的情形:若认购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金额超过20亿元,将对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认购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亿元-认购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举例如下: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内有效认购金额不足20亿元,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认购费率为1.0%,在认购期间产生利息2.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2.00)/1.000=9902.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2.99 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20亿元。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认购期末日之前,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同例1。
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认购期末日,且本次认购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达到15亿元,认购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1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确认比例为(20-15)/10=50%,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为5,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50%=5000元
净认购金额=5000/(1+1%)=4950.50元
认购费用=5000-4950.50=49.50元
认购份额=4950.50/1.000=4950.50份
未确认金额=10000-5000=5000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0.50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5,000元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若投资者在认购期间多次申购该基金,其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
(十一)认购方式与费用及计算公式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用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2、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万以下 1.0%
100万(含)-500万 0.8%
500万(含)-1,000万 0.4%
1,000万(含)以上 每笔1,000元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投资者的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募集期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净认购金额=5000 /(1+1.0%)=4950.50元,认购费用=5000 -4950.50=49.50元,认购份额=(4950.50+2)/1.00 =4952.50份。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2.50份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限制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含认购费)。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签名;
(3)同名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签名、公证处的公证书、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代办情况);
(5)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经本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认/申购基金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市陆家嘴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1)认购申请当日,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对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8、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请以该等银行业务规则为准。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办理时间、开立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及基金认购的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农行的相关公告信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登陆农行网站www.abchina.com查询。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4)阅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风险提示、权益须知及业务须知》,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3)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浦发银行东方卡;
2)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深、沪证券交易所工作日15:00以前的委托视为当日委托,15:00以后及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的委托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2)交易渠道:
深圳发展银行任一网点柜台、电话银行及网上银行。
(3)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所需资料:
个人投资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证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户申请表;
③投资者本人的发展借记卡;
(4)开户及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①事先办理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深圳发展 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填妥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申请表》
③将相关资料提交柜面业务人员办理。
2)网银办理
①登陆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
②登陆后首先在“理财”-“基金”-“客户签约”中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③进入“理财”-“基金”-“基金交易”选择“买入”,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④操作详情可参阅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相关帮助信息。
3)电话银行办理
①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501,输入卡号及查询密码
②根据语音提示,依次选择“3投资理财”-“3基金交易”-“1基金委托”,输入需要购买基金代码,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5)注意事项
交易流程如有变化,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②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i民生借记卡;
ii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iii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③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②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③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日9:00至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华夏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
②本人华夏银行华夏卡;
③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基金代理销售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④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资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2)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在营业网点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帐户业务申请表》,开立基金账户;
③填写《代理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认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代理业务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于T+2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认购申请确认单据,也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结果。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首次认购的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认购费)。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基金募集日9:30-16:3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有效注册登记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则为负责人)签章/签字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
(5)加盖预留印鉴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6)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8)法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签名。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理财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划款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或等效力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认/申购基金时)。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114152902570136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15203130500126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44188-8050-15640408024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0892436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100665770181500192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交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61801001000400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市陆家嘴支行
账户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49230004000626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金元比联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直销中心。
4)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6:3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前述账户。
6、交易中的注意事项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不受理投资者以现金方式提出的认购申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当天可办理认购申请,但认购的有效要以基金账户开立成功为前提。
(1)认购申请当日,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无效处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开户成功,但认购资金从非“指定银行账户”划来,或者资金划拨没有使用存折转账、信汇或电汇方式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7、对认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8、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户并签署传真协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请投资者关注农行的相关公告信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登陆农行网站www.abchina.com查询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 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浦发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3)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机构)》。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浦发银行的说明为准。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深、沪证券交易所工作日15:00以前的委托视为当日委托,15:00以后及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的委托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2)交易渠道:
深圳发展银行任一网点柜台、电话银行及网上银行。
(3)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所需资料:
1)机构投资者,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预留印鉴卡及预留印章;
⑥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⑦其他。
(4)开户及认购流程:
1)网点办理
①事先办理深圳发展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i《深圳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申请表》(加盖开户预留印鉴章)
ii经办人身份证件(机构投资者)
iii指定银行账号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网银办理
网银办理业务须凭网银机构证书办理。
3)电话银行办理
①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电话95501,输入卡号及查询密码
②根据语音提示,依次选择“3投资理财”-“3基金交易”-“1基金委托”,输入需要购买基金代码,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5)注意事项
交易流程如有变化,以深圳发展银行的说明为准。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
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②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基金账户。
i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ii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iii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iv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③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②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③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④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办理)。
(2)机构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或华夏单位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银行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印鉴;
⑤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开户申请表(要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⑥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募集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认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开户和认购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理最低认购金额在50,000元以上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追加投资金额最低为1,000元。
3、机构投资者到天相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预留印鉴;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6)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在天相网点办理办理认购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
(3)填妥的认购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5、详细流程和资料请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本基金募集失败时,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给认购人。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李晓琳
客户服务专线:(021)61601898或4006660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三)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电话: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0755)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服电话:95501
公司网站:www.sdb.com.cn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联系人:郑鹏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客服电话: 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1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13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ywg.com.cn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邮政编码:350003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金:22亿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邮政编码:20013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业务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业务联系人:谢高得
兴业证券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电话:0551-2257021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祝丽萍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78、400-888-8777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0、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2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http://jijin.txsec.com
(四)基金注册登记人
名称: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汤骏
业务联系人:汤骏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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