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鹏华长乐稳健养老混合发起式(FOF)A(00727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94304
基金代码 007273
公告日期 2024-01-24
编号 8
标题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参与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公募REITs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就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涉及8只公募基金中基金,详情如下:
序号 全称
1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3 鹏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4 鹏华长治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5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4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6 鹏华易诚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7 鹏华易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8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中基金拟参与公募REITs投资并对基金合同中投资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REITs、增加公募REITs的投资策略等。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基金”包括公募REITs,以鹏华长乐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公募REITs”)),以及境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以下内容:
“(3)公募REITs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据此相应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3、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募REITs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中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上述8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2024年1月24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公募REITs具有下列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
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三)基金份额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公募REITs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将根据相关交易规则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可能受诸多因素影响;此外,公募REITs还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估值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等信息。由于基金份额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形成机制以及影响因素不同,存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净值折溢价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此外,公募REITs持有所投资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全部份额,如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处置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由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较弱而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可能会存在无法处置及变现的风险。
(五)政策调整风险。公募REITs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或监管机构政策变更等基金管理人无法控制的因素的变化,使基金或投资者利益受到影响的风险,例如: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监管机构基金估值政策的修改导致基金估值方法的调整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相关法规的修改导致基金投资范围变化,基金管理人为调整投资组合而引起基金净值波动等。
(六)利益冲突风险。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可能同时管理多只同类型的公募REITs;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运营管理机构可能持有或为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公募REITs原始权益人也可能持有或管理其他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等。由于上述情况,公募REITs的关联方可能与公募REITs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
(七)估值风险。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以收益法为主,收益法进行估价时需要测算收益期、测算未来收益、确定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并将未来收益折现为现值。由于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值是基于相关假设条件测算得到的,估值技术和信息的局限性导致基础设施资产的评估值并不代表对基础设施资产真实的公允价值,也不构成未来可交易价格的保证。在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成交价格低于估值的情形,对基金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市场风险。公募REITs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利率债、AAA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不超过20%,因此也面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债券投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利差风险、市场供需风险、购买力风险等。
(九)终止上市风险。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十)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