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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B(15020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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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65066 | ||||||||
基金代码 | 150208 | ||||||||
公告日期 | 2015-05-27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根据《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后,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5月26日,招商300 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30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5月27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5月27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基础份额(招商300 地产份额的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的合计,基金代码:161721,其中场内简称:地产分级)、招商300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基金代码:150207)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端,基金代码:15020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后,本基金将分别对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和招商300地产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参考净值、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1元。 当招商300地产份额的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招商300地产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1)招商300地产A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① 份额折算前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与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相等; ② 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的份额数,即参考净值超出1元以上的部分全部折算为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 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数量= 其中: 为折算前招商300地产A份额参考净值 为折算前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 2)招商300地产B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① 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B份额与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保持 1:1 配比; ② 份额折算前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资产净值及新增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 ③ 份额折算前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招商300地产B份额与新增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 招商300地产B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数量 = 其中: 为折算前招商300地产B份额参考净值 为折算前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后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的份额数 3)招商300地产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场外招商300地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招商300地产份额,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招商300地产份额。 其中: 为折算前招商300地产份额净值 为折算前招商300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为折算后原招商300地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招商300地产份额的份额数 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以及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成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招商300地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参考净值等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5月2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正常交易;基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28日),本基金将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将于该日停牌一天;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将完成份额登记确认及份额折算。 3、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5月2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5月29日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5月28日的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招商300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将持有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 地产份额,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招商300 地产份额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招商300地产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招商300地产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原招商300地产B份额持有人将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招商300地产B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招商300 地产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且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此外,招商300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增加。 3、由于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折溢价水平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原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招商300 地产份额分拆为招商300地产A份额和招商300地产B份额。 5、折算后,本基金招商300 地产份额的份额数量会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300地产A份额、招商300地产B份额和场内招商300 地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此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不是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折算基准日的招商300 地产份额净值与折算阀值1.5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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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拆分提示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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