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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多策略精选混合A(00422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48648
基金代码 004223
公告日期 2024-01-17
编号 1
标题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为投资者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18日起对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C类基金份额代码:020592),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
  2、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设置
  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适用以下赎回费率:
持有期(N)
N〈7日
7日≤N<30日
30日≤N
赎回费率
1.50%
0.50%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限制一致。
  4、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本次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更新《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或拨打金信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900-8336)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附件: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文对照表

1、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第 一 部
分 前言
第 二 部
分 释义
第 三 部
分 基金
的 基 本
情况
第 六 部
分 基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回
修订前
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
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六、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
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为准。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
行。……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
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
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
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2、……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回金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
算方法……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
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
的情形下……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
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
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
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在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修订后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
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准。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并经2020年3月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
定》修改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
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新增如下内容: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
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
同,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5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
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新增如下内容: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
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收取认(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A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
(申)购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
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
十、其他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
金实际运作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
金管理人可以增加、减少或者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设置,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或者调整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变更收费方式等
并公告,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
行。……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
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的申购、赎回的销售机
构可能不同,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
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
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示。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回金
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回金额单位为元……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基
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
方法……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
接受投资人的某一类或多类份额申购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
资人的某一类或者多类份额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
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
形下……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
自行确定公告增加次数,在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规定媒
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全文“指定媒介”、“指定媒体”对应更改为
“规定媒介”,“指定报刊”对应更改为“规定报
刊”,指定网站”对应更改为“规定网站”)
第 七 部
分 基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第 九 部
分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更 换 条
件 和 程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第 十 五
部分

金 费 用
与税收
第 十 六
部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
平金融大厦15层02单元.....
联系电话:0755-82510220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除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
服务费或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
《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代销
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
围内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6)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并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履行适当程序的其他
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
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
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
理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大会
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
在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
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
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
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
管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大会
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在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
条件和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同时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临时基金管理人和临时基金托管人:新
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
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和临时基金托
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由大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
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
媒介上联合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
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
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及时接收。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
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
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
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及
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新任基金托管人核
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本基
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
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三、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
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
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
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
害的行为。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
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
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
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
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
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
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3)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
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
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
额净值的情形,……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负 责 赔
付。……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
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
金融大厦1502;
联系电话:0755-82510235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除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调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要求调高该
等报酬标准或调高销售服务费率的除外;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调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在对现
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
《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
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代销机
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
并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
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并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履行适当程序的其他情
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
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
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
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
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
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
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
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
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
条件和程序。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
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
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
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
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
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
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四、估值程序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3)当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
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
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
付。……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本基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
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
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第 十 七
部分 基
金 的 会
计 与 审

第 十 八
部分 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第 十 九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的变更、
终 止 与
基 金 财
产 的 清

第 二 十
部分 违
约责任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一、基金会计政策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
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
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金净
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在指
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2、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
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
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中
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七)临时报告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0.5%;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
告。清算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
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清算期间暂停计提托管费。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
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
过程中,……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基金合同保持一致
一、基金会计政策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相互独立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审计。
……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内容、披
露方式、披露时间、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
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金净
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在规定网
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2、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
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中
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3 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
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
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临时报告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0.5%;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
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
告。清算报告应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
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
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清
算期间不计提托管费。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分别按各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
过程中,……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
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

2、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章节
第 一 部
分 基 金
托 管 协
议 当 事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托 管 人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务
监 督 和
核查
第 四 部
分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业 务
核查
第 五 部
分 基金
财 产 的
保管
第 六 部
分 指令
的发送、
确 认 及
执行
第 七 部
分 交易
及 清 算
交 收 安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会 计
核算
修订前
(一)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
平金融大厦15层02单元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
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
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
账户、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
理清算交收且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关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是否对非公开信息
保密等行为。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提前结束募集时,
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的认购金
额、持有期限、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和持有期限
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
管理人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
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向基
金管理人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如授
权文件载明有生效日期的,以电话确认之日和
所载生效日期的二者最晚日期为生效日期。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

1、指令的发送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电话方
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
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
给基金托管人,并电话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前一日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 T+1 日划款指令并电话确认。如需下达
T+0日划款指令,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
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指令一般应在
指定到账时点 2 个工作小时前发送,并电话确
认。T+0交收的划款指令发送截止时间为当日
14:00。
3、指令的时间和执行
基金托管人确认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
令后,……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
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
被授权人的授权,应当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
知基金托管人,同时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传真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权限、预留印鉴和签
字样本,并及时通过电话确认,确保基金托管人
及时查收。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变更通知传
真件后,通过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文件
即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授
权变更通知原件寄送至基金托管人,原件内容
应与传真件内容一致,若有不一致的,以传真件
为准。
(八)其他事项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
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与预留的
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
时报告基金管理人。
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
送人员的授权,并且已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基
金托管人电话确认,则对于在变更通知的启用
日期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
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清算与交割
非担保交收业务是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组织交易双方根据业务规则规定或双方约定的
结算模式完成交收,……基金管理人应于交易
当日及时将该交易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并进行
电话确认。……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本基金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
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按规
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
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三)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5、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
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
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
份额净值的情形,……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负 责 赔
付。……
修订后
(一)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
金融大厦1502;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
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
督和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
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
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
户、及时、准确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
办理清算交收且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关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是否对非公开信息
保密等行为。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提前结束募集时,募
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的认购金额、
持有期限、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和持有期限符合
《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
人在规定时间内,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3、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向基
金管理人录音电话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如
授权文件载明有生效日期的,以录音电话确认之
日和所载生效日期的二者最晚日期为生效日期。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1、指令的发送
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录音电话
方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
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预留印鉴后及时传真
给基金托管人,并录音电话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于划款前一日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T+1日划款指令并录音电话确认。如需下
达T+0日划款指令,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
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指令一般应在
指定到账时点2个工作小时前发送,并录音电话
确认。T+0 交收的划款指令发送截止时间为当
日14:00。
3、指令的时间和执行
基金托管人确认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
令后,……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以
录音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
人,……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
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以录音电话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七)更换被授权人员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
授权人的授权,应当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基
金托管人,同时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传真新
的被授权人的姓名、权限、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
并及时通过录音电话确认,确保基金托管人及时
查收。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变更通知传真件
后,通过录音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授权文件
即生效。如授权变更通知载明有生效日期的,以
电话确认之日和所载生效日期的二者最晚日期
为生效日期。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
将授权变更通知原件寄送至基金托管人,原件内
容应与传真件内容一致,若有不一致的,以传真
件为准。
(八)其他事项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指令的要
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与预留的授权
文件内容相符进行形式审查,如发现问题,应及
时报告基金管理人。
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
送人员的授权,并且已通知基金托管人并经基金
托管人录音电话确认,则对于在变更通知的启用
日期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
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清算与交割
非担保交收业务是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组织交易双方根据业务规则规定或双方约定的
结算模式完成交收,……基金管理人应于交易当
日及时将该交易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并进行录
音电话确认。……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数的数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按
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各类基金资产进
行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对外公布。
(三)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任何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5、当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
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进而导致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
付。……
第 九 部
分 基 金
收 益 与
分配
第 十 部
分 基 金
信 息 披

第 十 一
部 分 基
金费用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管 理
人、基金
托 管 人
的 更 换
条 件 和
程序
第 十 七
部分 违
约责任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
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
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
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
露的信息资料。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金净
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在指
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2、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
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
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
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中期
报告和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
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7、临时报告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0.5%;
9、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
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
告。清算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
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3、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
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
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
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
理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大会
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
人在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2、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
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
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
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表决通过;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
管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大会
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
人在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
件和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同时更换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临时基金管理人和临时基金托管人:新
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
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和临时基金托
管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由大会召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
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
媒介上联合公告;
(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
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理
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
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
手续,新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基金托管人应当
及时接收。新任基金管理人与新任基金托管人
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本基
金应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基金管理人有
关的名称或商号字样。
(三)新基金管理人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
基金管理业务,或新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
管人接收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
管理人或原基金托管人应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并保证不做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
害的行为。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
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
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
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
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
的过程中,……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
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内容、
披露方式、披露时间、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
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
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规定媒
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息资料。
(全文“指定媒介”、“指定媒体”对应更改为
“规定媒介”,“指定报刊”对应更改为“规定报
刊”,指定网站”对应更改为“规定网站”)
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披露基金净
值信息: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在规定网
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2、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
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
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6、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中期
报告和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3 个月
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
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
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临时报告
(17)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0.5%;
9、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
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
告。清算报告应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书。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
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
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60%。本基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
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
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
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产中支付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
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管理人形
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
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
理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
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
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
人职责终止后6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
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
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
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
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3、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
件和程序。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
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
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
联合公告。
(三)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
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
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
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
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
过程中,……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
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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